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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撞死闖紅燈婦被判刑 法官:行人走斑馬線就要讓


零^^ wrote:
老弱病殘過馬路不一...(恕刪)


討論應該是建立在一般正常的情況,
如果要舉特例,
實在沒有討論的價值.

olddukechu wrote:
很難想像你是會禮讓闖紅燈的行人,..(恕刪)


我不會禮讓阿!! 一般來說,我都會用喇叭問候他!! 至少3秒!!

然後在他聽不到前提下,問候他18代的女性親屬~

論語?我讀很多啊!誰說讀了就一定要照做?會被罰嗎?

olddukechu wrote:
2018-04-24...(恕刪)


結論: 反正以後看到闖紅燈的行人就是要讓(不管你是不是綠燈? 車速多少? 不管後面有沒有車! 就是不能撞到行人!) 就對了!
要不要像平交道一樣! 放個柵欄在路口! 有人靠近柵欄就放下! 車子一律要聽看聽! 因為行人最大, 撞到要判刑.
聊聊而已別太認真!

2018-04-24 10:14 by 傲笑憐
我不會禮讓阿!! 一般來說,我都會用喇叭問候他!! 至少3秒!!
然後在他聽不到前提下,問候他18代的女性親屬~
論語?我讀很多啊!誰說讀了就一定要照做?會被罰嗎?

所以以上就是你到處說人沒讀書,
你讀了很多書之後的行為表現囉 !
你的書讀得真好啊 !

olddukechu wrote:
所以到底要不要禮讓闖紅燈的人啊 ?

以汽車來說
你前面舉的交通安全規則有要求要讓
這是對汽車駕駛人的要求
至於對行人的要求在第六章133~139條

softgy wrote:
因為良民證都會有刑責紀錄!..(恕刪)


softgy wrote:
是啊!
處罰沒有違規的人..(恕刪)


所以說阿,身為一個現代人,先讀好法律,再去研讀論語增加自己的修養,才是正確的順序!

一、緩刑,如果不違反緩刑的規定,於緩刑結束後,將不會留下前科紀錄
(司法內部的資料會留,但是發給別人可申請的前科紀錄,也就是良民證,不會顯示)

二、弄死一個人,不管你是拿刀砍、開車撞、花盆掉下去砸,都是有"致死"的結果
決定你是否要為這個結果付出代價的,絕對不會只是沒有違反交通規則這個單一觀點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 你引了判決~


但...問題來了

相同的案例卻有不同的判決



人事時地物都不一樣
怎可說是相同的案例
就算上下級法院對同一個案子也會有不一樣的判決
所以才會有上訴的制度

olddukechu wrote:
所以以上就是你到處說人沒讀書,
你讀了很多書之後的行為表現囉 !
你的書讀得真好啊 !.(恕刪)


一個溫良恭儉讓的好人,就可以用:我書讀得不多,不知道殺人犯法,來逃避他的刑責嗎?

小學畢業以後,如果的確有繼續就學,但是腦袋裡仍停留在:因為他罵我,所以我才打他,我沒錯!!

那的確不是你的錯,是你老師、父母的問題;但是,碰過的案例追查下去,其實師長都有說,只是不聽罷了

說實在的,就學與否跟有沒有讀書,真的無法畫上等號的 
pco5 wrote:
https://ud...(恕刪)



斑馬線上,要讓行人,這雖然有點問題,但也還好。


問題在行人隨便穿越馬路,撞到,一樣開車的錯。

2018-04-24 10:14 by 傲笑憐
我不會禮讓阿!! 一般來說,我都會用喇叭問候他!! 至少3秒!!
然後在他聽不到前提下,問候他18代的女性親屬~
論語?我讀很多啊!誰說讀了就一定要照做?會被罰嗎?

你的老師、父母知道你以上的行為嗎 ?
他們會怎麼說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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