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ZAA wrote:台灣最不缺的就是看...(恕刪) "(邊講邊開電門,因為準備把窗戶開更大好方便拿身份證給警察)"你知道電門是什麼嗎??所以當時警察眼裡的情況是~在半夜的林森北路 一群男女坐在熄火未開窗的車裡~上前盤查時 車主口氣不悅邊講話邊轉動鑰匙~不過有一點你說的沒錯~台灣最不缺的就是看不清全文的人...
所以才說是要檢討警察作為這種情況...要人拿證件總得開窗不開電門怎開窗?人家一開電門警察就槍口指人?警察該做的是:1.確認車內人數(手電筒照射)2.要求駕駛開車內燈,完成後駕駛及乘客手舉頭或放至可見處3.警察打開該車門或要求駕駛開車門拿槍警戒而不是槍口對人要就做全套,避免危險,而不是甚麼都認為用槍就好如果嫌犯真有心傷害員警難道開電門衝撞是唯一方法?jht56789 wrote:配合一下嘛~員警執...(恕刪)
NZAA wrote:所以才說是要檢討警察...(恕刪) 用講的總比做的快,這也是社會普遍現象。要求打開室內燈..雙手放在目視所及處......(笑)有企圖的嫌犯還一步一步照你指示配合勒....油門都不知道踩多深去了
NZAA wrote:看了一堆流言開始懷疑...(恕刪) 我覺得OK。這跟奴性沒關係,因為....我寧願犧牲五分鐘被盤查刁難,也不要因為治安差造成家庭破碎而難過一輩子。民主國家,接受警方盤查本來就屬法治的一個環節,所以不要再說什麼舒不舒服的問題,沒有造成你任何傷勢損及任何名譽以前都是合法的。如果對於法律有問題覺得警察是威權或執法過當請提議修法或訴諸公民論壇,在這砲執法過當沒用。
一般人不會半夜待在林森北路的路邊車上聊天吧,甚至拿個身分證還那麼多廢話跟無謂的動作。一般警察更不會閒來沒事找停在路邊的車子臨檢吧。依據比例原則及經驗法則,我只能說警察的處置合情合理合法,辛苦他們了,也希望多些這樣的臨檢,加強重點區域可疑行為的取締,台灣的治安真的是越來越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