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24132 wrote:
實務上證明頻繁的變...(恕刪)

國道變換車道違規統計……為何是違規統計?
這樣怎麼能拿國外的資料來對比台灣呢?
台灣駕駛很守法嗎?

以此圖為例,內側車道的五台車是"存在的",
淨空內側車道就得把這五台車移到中線,
加上原中線慢車一台,共六台車。
此時中線遇到龜車,
龜車後方的六台車得一一進入超車道(難不成六台車同時進入超車道超車喔…)
有進入超車道超車的可以用110來超中線龜車,
沒進入超車道的只能配合中線的龜車降速。
內車道原五台車變換車道到中線,變換車道五次,
此五台加一台中線車要超中線前的龜車,
因龜車擋道,故陸續進入超車道超車,變換車道六次。
超完車後需再切回中線,變換車道共六次。
總共17次的變換車道。
你覺得犧牲一台原中線車,讓原內車道的五台快車快速通過比較好?
還是要這六台車,總共變換17次車道比較好?
高公局認為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的意義不就是讓這五台車省略了車道變換,故道路更順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