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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立法規定所有汽車前擋透光率70%以上與前車窗透光率70%以上


henrylin66 wrote:
因目前本國對汽車隔...(恕刪)
有你真好 謝謝你
支持立法,買車業務都會問你要裝外面看不進去的隔熱紙或是看的進去的隔熱紙,日本禁止貼透不過去的隔熱紙
youtube的影片找一下,你會發現,凱迪拉克一號Cadillac One(美國總統座車)的窗戶,都比台灣路上看得到的車還透光
立法再嚴格,執行不確實也是枉然。
就像霧燈,也有規定白天沒下雨沒起霧不能開,路上還不是一堆,還改成HID,也不見警察主動取締啊~
一隻腳 wrote:
立法再嚴格,執行不確...(恕刪)

就是貼太黑才看不到 就開霧燈
太自私的人 一堆 政府又無做為。


最近晚上常看見四眼三寶,他媽的是要逼死誰呀!!霧燈就算了還改成白燈,小英別再宅了,多上街看看台灣交通亂象吧!!


一隻腳 wrote:
立法再嚴格,執行不確...(恕刪)
更新本樓的進度。
如有其他的建議或方向,請再多多指教。

交通部書函

發文日期:106年6月15日

為維護車輛行車安全,
(安全玻璃)檢測基準項目對於車輛玻璃之可見光透過率試驗,
已明訂中華民國99年1月1日前出廠之新車,
前檔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不得低於75%,
前擋風玻璃之玻璃窗不得低於70%,
自中華民國99年1月1日起新出廠之新車,
前檔風玻璃或前檔風玻璃以外之玻璃窗可見光透過率不得低於70%。

為因應民眾有另於車窗黏貼隔熱紙或不透明反光紙情事,
公路監理機關應辦理定期檢驗、臨時檢驗或稽查,
如發現民眾之車輛擋風玻璃有違規使用情事,
將判定檢驗不合格,並依同規則第46條規定,
責令於一個月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
惟該等經檢驗不合格之汽車,於一個月內仍未修復並申請覆驗,
或覆驗仍不合格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規定,
吊扣其牌照,以維護交通安全。

函送交通部公路總局(依說明辦理)

(圖片來源:本人信函)


henrylin66 wrote:
更新本樓的進度。
如有其他的建議或方向,請再多多指教。...(恕刪)


法條早已明訂...重點是執行力

現在的監理站只對燈具類(改裝HID)嚴格執行

要是監理站嚴格執行透光度檢測的話

我相信應該就沒人會去貼那麼黑了

總不可能每次去驗車就撕掉 驗完再重貼吧


ps.本人的車比照國外規格
前檔跟前窗都沒貼,只貼後檔跟後兩窗(M40)


所以要跟政府反映的話 應該要針對監理站執行力的部分,檢驗未確實
要督導交通部到各大監理站嚴格監督驗車作業程序
我相信驗車當天一定一堆貼的黑漆媽烏的車 監理站也是排氣 煞車 燈具 驗一驗就過了

如果交通部的人在現場督導也是這樣作為 代表台灣政府已經沒救了
可以找媒體爆料看看 但總感覺也是沒什麼用說真的....
e-tron wrote:
法條早已明訂......(恕刪)


感謝e-tron大大的建議。


因隔熱紙亂象影響層面廣大,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台灣一年隔熱紙市場產值約10億元利害關係,

體制內政府行政及監理機關的依循苟且,

民意代表也無法取得社會共識,擔心造成民怨等問題……

造就台灣目前是全世界夜間交通事故致死肇事比率最高的交通亂象!



而交通亂象主因也是歸咎於民眾自己的錯誤觀念所造成,

法律規範的是行為,

最重要的還是每個人的安全駕駛觀念,

若有周遭親友誤用透光率不良的隔熱紙,

請務必向親友告知正確使用觀念。



媒體報導的隔熱紙安全宣導,必定對大眾有潛移默化的效果。

小弟也會朝這個方向努力。














一隻腳 wrote:
立法再嚴格,執行不...(恕刪)


關於警察主動取締的方向,

目前小弟也與警局交通隊隊長討論,針對暗色隔熱紙依法主動告發的可能性。

交通隊勤務繁重,近期取締的重點為違規停車的問題,

若有最新進度,會再回覆給大大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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