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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跑車主應該自行負擔部分超額保費!

david92 wrote:
我們不是不願意負責,但責任不能無限上綱,

哪裏無限上綱了?因過失造成他人財產損失就是把損壞的部份處理好。又沒有要你連老婆女兒也一起賣了,倒底哪裏無限上綱?

一個小疏失....如果一個行為中的小疏失會使你傾家蕩產....而又有可能犯這種疏失,又何必去從事這樣的行為呢??

如果沒有承擔風險的能力,就不要從事有風險的事情...

aronyang wrote:
邪門歪道終究會露出真...(恕刪)


要批評我,也請鞭一下對的地方

我的整體立意一直是站在窮人的立場來看待,本來就不公平
我前文一再提到與超跑肇事後的賠償責任會依"情節"和"能力"做個賠償"上限"
是想要保護非惡意、情節輕微的窮人不至於因此家破人亡
同理可證,如果是惡意、情節重大,那上限也會大幅提高甚至無上限
有錢人不管開什麼東西撞超跑,都早已經排除在我立意之外的情況了

然而大家一直忽略我想要保護善良窮人的意思,一直著眼於我對富人權益的侵害
當我的基本立場一直被忽略、不被接受,反過來一直咬我就是要吃富人豆腐,甚至擴大解釋範圍
就如此成了邪魔歪道
既然大家想要抹滅保護弱者的人性,我就說了一大串不合常理的話反諷
表示這是個弱肉強食的世界,弱者就應該被淘汰不能生存
不管善與惡,只有強者能生存
總之就是弄壞原作卻只要賠印刷品的概念
Alanfrank wrote:
要批評我,也請鞭一下...(恕刪)
其實大家只是要告訴你:沒有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

在生活中,無論遇到任何事情,都要先做風險評估;如果自認沒有辦法承擔那個風險,為什麼還要做超出自己能力範圍的事情呢?

私家交通工具並非民生必需品
私家交通工具並非民生必需品
私家交通工具並非民生必需品

既然你所討論的對象是針對社會上最低階層的「窮人」,既然連保險都買不起,為何要堅持使用私家交通工具(四輪/兩輪)呢?為何不搭乘大眾運輸系統呢?為何要將自己使用私家交通工具的風險要求社會上其他全體共同幫「他們」承擔呢?

你所說的一切,根本倒果為因,完全是邏輯不通。回去再想想吧!

我沒有胸部 wrote:
總之就是弄壞原作卻只...(恕刪)


再偏激一點可以說我把超跑砸爛,然後賠他個模型
但你覺得我要表達的重點只有這個嗎?

好吧我已經講不贏大家了,口才差沒法讓大家接受我的核心理念
該怎麼賠就怎麼賠了
Alanfrank wrote:
然而大家一直忽略我想要保護善良窮人的意思,一直著眼於我對富人權益的侵害
當我的基本立場一直被忽略、不被接受,反過來一直咬我就是要吃富人豆腐,甚至擴大解釋範圍


保護弱者、保護窮人,就請保護好他們,不要使用自用交通工具上路。這才是解決之道。
請他們多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尤其是最近超跑的車禍,多為三寶肇事主因。

既然敢上路,就不是弱者,馬路如虎口,小學生都知道。出事就要勇於負責。
平常遵守交通規則。不然你撞個身家億萬的行人、自行車
你一樣賠不起。
用說得大家都會說,等到自己有能力開比較好的車時自己能做得到嗎?
那種核心理念只是單純無條件保護弱勢,沒辦法達到真正公平正義....

真正的公平正義不會進行剝奪

完全不是好的起步


中原一點紅 wrote:
其實大家只是要告訴你...(恕刪)


我稱的窮是種相對的概念,並不是說一定要窮到沒什麼財產才能叫窮
我為了展現我的核心理念我已經摒除掉很多因素例如風險保險什麼的
超跑也只是奢侈品的一個代表,並不是說一定要跟超跑發生狀況

我覺得我會被炮成這樣是因為我離題了,我想討論的東西跟你們不一樣
我討論的是對弱者的關懷,而主題是討論損害的賠償
我堅持我的,你堅持你的,一定沒有結果

我覺得我不該在特別強調我這離題的理念了,不符合主題討論,而且我要一直替自己解釋
另外謝謝大家的參與討論,討論的過程中多少能學到一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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