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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祭中華民國憲法已死


RMFISH2 wrote:
三不五時就可以看見新...(恕刪)


.... 大大~當您跨越雙黃線時....這畫面肯定會被點痣做記號(又是違規的4輪)
Alen925 wrote:
飛機是所有交通失事率...(恕刪)

你確定就算沒有賓拉登作怪
飛機也是絕對照著航道走?




























會劫機的恐怖份子不只賓拉登一個啦....
不用想太多,因為能做的很有限。

cokecolatw wrote:
前情提要:大型重型機...(恕刪)


說真的,這次的抗議活動和平、理性、令人讚賞,說明了多數的重機騎士其實都是理性守法的。

比那些只要「我喜歡,就一定要可以」,亂上國道還嚷嚷的自私重機騎士要好很多。

我支持這些理性的重機騎士上國道!

拍拍手。
就是那個光 wrote:
所以如果沒有重機,就...(恕刪)

帝王條款是超級有錢人VS一般死百姓才有的條款

wca wrote:
很遺憾

大多數回文...(恕刪)

不就是個路權
不用想太多,因為能做的很有限。
01forever wrote:
汽車的數量是大型重機的200-300倍
換算,你搜集不到200台汽車的影片
只要有1台重機翻車的影片,比例就超過汽車了

兩者的總數量天差地遠
論比例 重機當然會比汽車多

不過就算四輪的翻再多台
也沒幾個人會在意啦...

jackyumc wrote: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恕刪)


建議汽車族也可以去抗議修法
將這種不公義的法條修改不就得了

再說
重機若真可以放棄提過失傷害及過失致死的權利時(故意的不算~~這你說的)
那就高速公路全面開放
要不要上去,重機自己決定,沒說一定要上
開車的你
可以接受嗎?
真可悲 理性合法申請集會遊行也被01酸民鞭成這樣?

拜託 請那些鍵盤高人不要再01呆太久了

總是要出去呼吸點空氣 接觸人群

基本的憲法權力都可以被行政單位給河蟹掉了

歡迎你們反對重機上國道

反正個人意思不能代表多數團體

到時候上國道了

請問哪幾位鄉民可以帶頭去交通部抗爭的?

我一定到場發放涼水

跟你說法條你也看不懂

還不如跟你喇塞比較實在

Henry0320 wrote:
jackyumc wrote: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恕刪)


建議汽車族也可以去抗議修法
將這種不公義的法條修改不就得了

再說
重機若真可以放棄提過失傷害及過失致死的權利時(故意的不算~~這你說的)
那就高速公路全面開放
要不要上去,重機自己決定,沒說一定要上
開車的你
可以接受嗎?(恕刪)


應該還要在廢除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這條法條
當重機在國道上雷殘 掃過來時誰注意得了阿

hsboyno1 wrote:
應該還要在廢除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這條法條
當重機在國道上雷殘 掃過來時誰注意得了阿


我同意

當汽車在國道上撞車 掃過來時誰注意得了阿

切菜切到手 wrote:
真可悲 理性合法申請...(恕刪)


有些言論真的覺得台灣的法治教育徹底失敗
憲法第23條明擺著寫限制人民的權利必須要有法律規定
今天道交條例是不是法律?
接著看看限制目的有沒有違反比例原則?
他但書授權給交通部去決定路線 就代表有條件的開放 或是有限制的開放
這些都是合法 也合乎憲法規定 哪裡違憲?
亂吵沒有用 要權利 要打中要害 不是在那邊演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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