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依版主這樣說......幸好百貨停車場是私領域 不然警察守在就有滿滿的荷包......以後想停車看到volvo 車在後面都得停在他們面前 免得.....沒開大燈出了車禍 被說逆向又得出保 只能說藍色車主修養比較好 +1沒開大燈出了車禍 被說逆向又得出保 只能說藍色車主修養比較好 +1沒開大燈出了車禍 被說逆向又得出保 只能說藍色車主修養比較好 +1沒開大燈出了車禍 被說逆向又得出保 只能說藍色車主修養比較好 +1
引言::::此樓是很好的[宣導教材]~~~什麼叫做[禮讓]?藍車:[我倒車,你應該讓我?]紅車: [我開在自己的車道上,為什麼要讓你?]很多事故之所以發生,在於[讓]與[不讓]一念之間,共勉之個人感想: 對我每天進出大樓地下室來說,感觸特別深,不但要[讓],還要彼此[幫助],例如必要時打開[閃雙黃燈]提醒別車注意,或者幫助別車對準[目標],或者過於靠近時輕聲按個喇叭以提醒之,....總之,務必做到彼此意圖明顯,動向明確,而永遠不要[以為]對方會怎樣怎樣..?附議:::有騎摩托車的習慣 還沒改....見縫插針.處理事情的態度很倚賴警察....動不動叫警察.把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看的太重....空氣中的灰塵都可讓車的烤漆受損.樓主何苦執著呢..
我覺得行車紀錄器的影片對車主是不利的!至少不會是無責任!倒車入庫不必然須逆向倒車!想必當初倒車時並未注意右方有車輛!(只專心在左側)若車主在不提供影片下,主張車輛是在靜止下被左車擦撞!依照現場測量,加上停車場燈光充足,車主應該幾乎無責任!尤其對方說他在轉彎你又擠過來,表示他有看到你的車不是嗎!對付這種討厭的大面神,筆錄這樣寫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