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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肇逃了(4685-F6雅歌)(判決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一千元折算一日)


skiptomylou38 wrote:
以後遇到這種事的標準答案1.我有精神病,醫生證明在這 2.我家人住院趕時間 3.我兒子他很乖只是交到壞朋友 4.我兒子很孝順,不可能會作這種事. 還有嗎?
恕刪)



你漏了一個很重要的
"我要申請國賠...因為國家沒事開放機車上路"
如果不要開放機車
他就不會受傷了
我想到時候肇事主可能會說他也要提國賠

不過樓主阿
多保重吧
按照醫藥費+交通費+每日請假費+精神賠償=要他20萬也不為過
把他的財產都扣壓吧
至少那台廢鐵還能賣各5萬吧
靠X~這麼誇張,支持樓主告下去
到底要怎麼開車騎車才是安全的!!

cse829 wrote:
見鬼了~
18秒那個是T字路口,只能左轉~右邊是公墓…

...(恕刪)


幹麻這樣勒
牠可是趕著要右轉回家阿

youbeya wrote:
好期待,那個想殺人開喜美的會有啥下場(恕刪)

抱歉喔
第一頁都說了 這是六代雅歌不是喜美呦

1.請樓主一定要先拿到三聯單 以維護自身權益
2.請注意自身安全+紀錄器不離身 既然警方已經找到對方 也就表示對方可能知道你是誰了
3.如果蓄意殺人不能成立 也至少要告蓄意傷害
報案沒三聯單?版主你被員警吃案了!

建議版主直接寫到桃園縣警察局長信箱報案!

http://www.tyhp.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322

我家遭小偷,老爸親到派出所報案沒寫三聯單,我就用這招!
簡直比扯鈴還要扯了......

我猜這種事故,警察最重只會以肇事逃逸來辦

如果要用到傷害罪、甚至殺人未遂(這點很困難,台灣認定很嚴格...),只有樓主事後自行走法院提告了吧...

每次看完這類影片,都很希望台灣有新加坡的鞭刑耶
太可惡了! 目無王法~

請各大媒體幫忙抓出來, 還給大家一個公道

cse829 wrote:
停紅燈時,一輛白色雅...(恕刪)


垃圾流氓+吃案警

看來現在真的不裝紀錄器保護自己會很慘

台灣~悲哀
這有沒有辦法告他殺人未遂之類的呀,好像不弄條大一點的他根本不會怕。
現在在中壢騎車要小心了

原來中壢越來越恐怖了

樓主快把這種人清除少一個算一個
你說活在明天,活在期待,不如活得今天很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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