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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交通違規的流程

支持樓主的想法,但是我對警方的保密及民代的素質完全没信心,只能希望每位駕駛人自求多福了。
台灣就是這樣一直積非成是
違規就是違規
硬找一堆理由藉口
適當的法律就是要去遵守
你不違規為何會被檢舉?
但基本上我不贊成檢舉獎金化
那會讓問題更複雜
警察的得過且過 不負責任 不積極維護公眾權益也是讓交通違規惡化的主因
每個人都讀到研究所又怎樣
素養比國外的文盲還不如

我不崇洋媚外
但是在有機會體會兩邊文化生活數年後
就能深刻感受台灣的墮落與向下沉淪
ADAMSSUN wrote:
因為被檢舉的人會知道是誰檢舉他的,一年你遇上兩三個回頭報復你的,那就夠累得了.......(恕刪)

『 那些違規被檢舉的人會知道是誰檢舉他的??? 』 是真的嗎???

是誰洩露檢舉人資料??? 您確定嗎? 還是您有 "親身遇過" 再回頭報復你的惡霸???

還請 ADAMSSUN大大 說個清楚唄!

實在好奇!!!
急如風、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動如山! 最愛無限!
無限88 wrote:
『 那些違規被檢舉的人會知道是誰檢舉他的??? 』 是真的嗎???

是誰洩露檢舉人資料??? 您確定嗎? 還是您有 "親身遇過" 再回頭報復你的惡霸???

還請 ADAMSSUN大大 說個清楚唄!

實在好奇!!!
...(恕刪)

唬爛嘴砲的成分居多

三重有一個環保檢舉達人
光靠檢舉環保違規年收入兩三百萬

要被報復她早就被報復了
要被砍死他早就被砍死了
人家現在還不是活得好好的?

他還在網路上接受報名開班授課咧
一堂課2萬元全套器材文書資料實地教拍
保證教到會

環保違規起跳是1200
交通違規起跳是300

檢舉環保違規有獎金拿
檢舉交通違規沒獎金拿

依照一般正常邏輯來講
誰比較容易被報復?




裝一台好一點的行車紀錄器在新莊三重,
真的很快就賺回本了

依據法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

內容: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述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 向公路主管之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受理機關: 公路主管機關 就近之警察機關(各單位地址)

檢附資料: 佐證相片

每一違規事實需註明違規之年、月、日、時、分

檢舉違規、路霸專線:110、02-22255999轉9、02-80725454轉2192~6

檢舉違規、路霸信箱:tcpg@ntpd.gov.tw

受理路況通報專線:0800-261077


gerkk wrote:


裝一台好一點的行車紀錄器在新莊三重,
真的很快就賺回本了
依據法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

內容: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述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 向公路主管之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受理機關: 公路主管機關 就近之警察機關(各單位地址)

檢附資料: 佐證相片

每一違規事實需註明違規之年、月、日、時、分

檢舉違規、路霸專線:110、02-22255999轉9、02-80725454轉2192~6

檢舉違規、路霸信箱:tcpg@ntpd.gov.tw

受理路況通報專線:0800-261077

...(恕刪)




不好意思
請教一下
回本什麼?
檢舉交通違規又沒有獎金
要回本什麼呢?

檢舉交通違規
完全沒獎金
純粹做功德
一般小違規無傷大雅的就算了 , 若是遇到那種自己貪圖一時方便不管別人死活的故意違規 , 就不用客氣用力給他檢舉下去吧 .
檢舉人資料為非必要項目,只要事實夠明確即可舉發(但無獎金)→來自北市交通大隊

re3code wrote:
檢舉人資料為非必要項目,只要事實夠明確即可舉發(但無獎金)→來自北市交通大隊...(恕刪)

每個分局承辦員警標準不一
有些要求一定要
有些可有可無


依法條來說
是可以不用的
法條在這邊

第 23 條
  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路主管或警察機
應不予舉發
一、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
自行為終了之日起,已逾三個月。但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案件,
因肇事責任不明,已送鑑定者,其期間自鑑定終結之日起算。
二、同一違規行為再重複檢舉。
三、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身分。但檢舉事實具體明確者,不在此限
四、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致無法查證。
違規是該檢舉~

但是那些釣魚的...引誘別人違規的人誰能舉發???(好像板內就有這種人)

如:市區雙向兩線道無最低限速.他給你開時速10KM~引誘別人逆向超車.那我可以舉發釣魚的人嗎???
...高速公路匯入主道之加速路段給你開時速20KM...引誘別人路肩或槽化線超車~那我可以舉發釣魚的人嗎?

心胸放寬點好像日子會比較開心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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