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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友站 人肉搜索啟動 4569-ER公然侮辱救護車,並蓄意煞車,患者RIP

博士生擋救護車 台大將處分
更新日期:2010/12/29 13:03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9日電)台灣大學學務長馮燕今天表示,阻擋救護車的博士生十分後悔,校方會等司法程序告一段落後,送交獎懲委員會依校規處置,並視情況給予申誡到退學處分。

24日因阻擋救護車搶救病患,並對救護車比中指的駕駛,遭到網友撻伐,發動人肉搜索找出他的資料,並被證實是台大歷史系博士生。

馮燕說,事件發生後,有不少民眾打電話到系上關切,使老師壓力也很大,學生本人感到十分後悔,情緒也變得更加焦慮,加上又是就讀第7年,明年1月的口試只怕也來不及完成

馮燕說,做錯事一定要負責任,因此,校方也會將此事件送交獎懲委員會處理,由於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階段,為避免干擾司法,將等司法程序告一段落後再進行,並依照校規處置,視情況給予申誡到退學等相關處分。

馮燕說,學生雖然犯錯,但學校站在教育立場,還是會提供學生法律支援和情緒輔導等協助。她希望,外界不要因為這些事就認為台大學生道德感低落,學生可能只是在情緒處理和處事方面不夠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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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指蕭現在用龜縮大法,寧可被逼死也不出面道歉
請大家人肉搜尋牠1月的口試委員名單
讓牠沒辦法順利畢業!!
請大家口耳相傳
等一下這篇應該會被管妹刪除!
依據台大的學生個人獎懲辦法第十條
資料來源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勒令退學:
一、毆打師長。
二、考試作弊,情節嚴重。
三、違反學術倫理,情節極為嚴重。
四、蓄意傷人,情節嚴重。
五、不法販賣或製造毒品、安非他命或其他麻醉藥品。
六、其他觸犯刑事法律之行為,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或學校查證屬實。
七、積滿三次大過。」

蕭生的作為就是等同上述條文的第四項,
應該就符合勒令退學的處分了吧。
還是台大認為這件事比不上什麼
打老師、作弊或是違反什麼所謂的學術倫理重要!!

這個直接給他退學了啦

嚴重影響校譽

還用想那麼多?
翻出底下這篇的用意是:現已是網路時代,各大名嘴的一言一行都會名流千古的。



唐湘龍在中時晚報寫了以下這篇不懂裝懂的文章,用意是要嘲諷阿扁,沒想到反而搞到自己,被譏為[偽球迷]。

偽球迷舉了兩個「低級的迷信」當例子,一個是日本「太平洋」聯盟阪神虎的「肯塔基」魔咒,另一個則是美國小熊隊因「貝比魯斯」魔咒已九十五年沒拿過冠軍。

每個球迷都知道阪神虎是在「中央聯盟」不是「太平洋聯盟!每個球迷也都知道「貝比魯斯」魔咒是紅襪隊,不是小熊隊,小熊是「山羊魔咒」,而且紅襪的魔咒是八十五年,不是九十五年!


●中時晚報2003-10-14 ◎唐湘龍 - 「誰給台灣帶塞」?  



阿扁有沒有「帶塞」?因迷而信。球場是個超級迷信的地方。而且是很低級的迷信。不必有任何科學偽裝的迷信。像是日本阪神虎的「肯塔基」魔咒,悶了十八年才拿下太平洋聯盟冠軍。大阪幾乎破城。更誇張的,像正在大聯盟與馬林魚纏鬥的「小熊」,能不能破除九十五年的貝比魯斯魔咒?也是本世紀的球場大事。



九十五年,意思是說,小熊隊上回拿下總冠軍,是滿清光緒晚年的事兒。現在中華民國都危在旦夕了,小熊還在掙扎,要看小熊封王,跟哈雷彗星一樣,一輩子幾乎不會看到第二次。這種「百年孤寂」式的球運,找個不必負責的魔咒當理由,讓球迷心理也都好過一點。



阿扁顯然想解套,拿出選舉時慣露的假學問。順口背了兩三個明星球員的簡史,想偽裝球迷。不過,加油的樣子,跟喊「中華民國萬歲」時一樣,不只不像,虛偽透了。為了擺脫「帶塞」的詛咒,阿扁說自己看球,「兄弟」都贏。唉,這真是洩露了國家機密。咱們的職棒六隊,有四支算職業,兩支算業餘。兄弟是勝率近八成的封王隊伍,十場贏八場,阿扁看四場,兄弟贏三場,勝率七成五,比季賽勝率還低,這有什麼好說嘴的?



阿扁是不是主場帶塞?球迷叫叫,不會有人認真追究。阿扁如果真的在乎,那麼,阿扁倒是該好好回想一下,他當總統三年半,在台灣這個主場,夠不夠帶塞?說真的,天災人禍,老百姓都快被「塞」淹死了。



真愛球,把球場弄好。叫你那些大官小官們,離球場遠一點。學小布希,在家看電視就好了。


tommy0931 wrote:
看到 李艷秋 + 唐...(恕刪)

天空之塵 wrote:
有讓?!那比中指幹嘛...(恕刪)


他搞不好只是比出他著名的嘻哈手勢

只是因為天色昏暗被誤會了

htn721 wrote:
依據台大的學生個人獎...(恕刪)


其實,這也算是某種程度的在『霸凌』救護車.......

johnsonredlee wrote:
我打算把整個事件po...(恕刪)


支持你...
lemontre wrote:
剛才最新的新聞博士生...(恕刪)


剛才最新的新聞

博士生擋救護車 台大將處分

台灣大學學務長馮燕今天表示,阻擋救護車的博士生十分後悔,校方會等司法程序告一段落後,送交獎懲委員會依校規處置,並視情況給予申誡到退學處分。

24日因阻擋救護車搶救病患,並對救護車比中指的駕駛,遭到網友撻伐,發動人肉搜索找出他的資料,並被證實是台大歷史系博士生。

馮燕說,事件發生後,有不少民眾打電話到系上關切,使老師壓力也很大,學生本人感到十分後悔,情緒也變得更加焦慮,加上又是就讀第7年,明年1月的口試只怕也來不及完成</font>。(關我屁是阿 擋救護車的敗類 只會躲 還一堆人護航)
馮燕說,做錯事一定要負責任,因此,校方也會將此事件送交獎懲委員會處理,由於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階段,為避免干擾司法,將等司法程序告一段落後再進行,並依照校規處置,視情況給予申誡到退學等相關處分。

馮燕說,學生雖然犯錯,但學校站在教育立場,還是會提供學生法律支援和情緒輔導等協助。她希望,外界不要因為這些事就認為台大學生道德感低落,學生可能只是在情緒處理和處事方面不夠成熟。
這一篇 我看是 滅火吧!
怕影響校譽

最後 申誡到退學處分 才是學校重點

體諒學生認錯 等等 一堆543廢話之後

申誡或加重一點 勞動教育等等
博士繼續修
誇張!
小寶獅 wrote:
第一次看到白目可以白...(恕刪)

gogo0524 wrote:
好可憐的"精神病患"...(恕刪)


公民道德大家都背過,有用嗎?
交通罰則太鬆了....
請立法院立法,車道上無故緊急煞車的,刻意阻擋救護車的,
1沒收車輛,註銷駕照
2開救護車一年
3路口交通指揮一年

徹底讓他感受與反省,不需要啥道歉啦!還到大學教書勒
緊急煞車應該屬於習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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