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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68線事件,最完整影片 (補重機內線超車畫面)


重機車騎士3好加1好..死死好.....根本是8加9的挑起被撞事實........這種重機車騎士的該死
我的天啊!
這BMW駕駛,根本就是謀殺了啊~ 誰教他車子可以這樣開的??

至於重機駕駛...自找的...
lgs0809

addex1 快速道路被強勁的側風影響,加上BMW這台又是小車,車子抖了一下很正常。[偷笑]

2023-03-20 20:54
sara19931222

強勁的側風影響 阿怎麼外側車道偏都沒偏??

2023-08-25 21:24
可惜啊~

不論對錯,看了就很爽!!
生氣,是用别人的錯誤懲罰自己
這種警世大片,值得多看幾次
新聞有沒有後續?

還活著嗎?
第一個影片就顯示BMW換過去後就未保持安全距離,明顯逼車了,在BMW後方的視角的影片都還能看到重機騎士的安全帽上半部,就知道BMW有多靠近重機,而第二個影片更清楚顯示BMW根本故意左偏。
sara19931222

機車逼車 行政責任 BMW故意殺人未遂 刑事責任 誰比較虧 不一定

2023-08-25 21:25
On9ccc

機車內線鑽車縫撞前車 怎麼殺人了 ?

2023-08-25 22:42
汽車駕駛人全程靜默, 這很聰明, 接下來, 他只要堅持不知道左後方的狀況, 直到聽到聲音, 停下來, 發現重機自撞圍欄還能自主行動後, 打電話報警後離去, 回家後發現後側被撞, 為要求賠償所以到警局立案.

機車全責, 汽車可以求償十到五萬的鈑金費用加交通補貼.
lgs0809

的確,保持沉默就對了。客觀條件上,除了危險駕駛會被扣照、罰款之外,碰撞的事件,是汽車駕駛佔上風。

2023-03-20 11:04
沒有前面的影像,所以不知道前面發生過什麽事。但我很好奇一點,這部重機是什麽時侯開始和白車手牽手並行的呢?我開的車少吧,還真沒在不塞車的情況下,見過和四輪並行的重機。
ez111111

先不論前面發生什麼事,從內線分隔島超車,這就蠢到極點,自找的

2023-03-20 13:54
一瞬間再見了說真的不會怎樣,痛的是家人
撞殘了痛的是自己,一輩子的健康烏有
所以...
pcian wrote:
新聞有沒有後續?
還活著嗎?


後續是和解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易字第253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OO

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被告陳OO於民國112年3月17日10時50分許,駕駛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由新竹市武陵路上交流道,往竹北方向行駛於台68線快速道路,行駛至7.2至7.5公里處時,與告訴人黃OO所騎乘之車號000-0000普通大型重型機車因超車問題心生不滿,被告陳00見告訴人黃OO機車行駛其旁,竟基於傷害犯意,駕駛該車號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故意碰撞告訴人黃OO騎乘之該車號000-0000普通大型重型機車,使告訴人黃OO人車擦撞護欄,造成告訴人黃OO摔車,身體因此受有頭部撕裂傷、下背部擦傷、右側膝部擦傷、左肩膀擦傷、左小指近端指骨骨折、左膝部伴有異物撕裂傷等傷害。因認被告陳OO涉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嫌等語。

經查,被告所涉傷害案件,公訴人認被告觸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嫌,依同法第287條前段之規定,須告訴乃論。茲因被告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告訴人具狀向本院撤回告訴,有和解筆錄及聲請撤回告訴狀各1紙在卷足憑,揆諸前開說明,爰不經言詞辯論,逕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6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王怡蓁
jxv
jxv 樓主

[拇指向上]

2024-09-14 19:59
bradia

看來陳某錢給得足,黃某傷得不夠重,結果就很溫馨[笑]

2024-09-14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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