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人在那邊扯美國加拿大日本國外怎樣怎樣的,你國外跟台灣能比嗎?先不提台灣駕駛素質水準,國外地廣人稀路又大條,台灣陸小人口密度又高,你怎麼比?人死了只能說非常遺憾,但這種騎法...只能說倒楣的是休旅車跟貨車。
rockgriffin wrote:有沒有過失致死還不知道,但是檢察官的職責一定要先對當事人提起過失致死公訴。這案件應該沒休旅車的事,砂石車比較麻煩一點,但也不是沒機會全身而退。 你這SOP有問題如果車禍鑑定後,這幾台汽車沒有肇責檢察官就不會起訴台灣的司法的確頗讓人失望,可是也還是有一定的流程要走關鍵就是警方的初判跟車鑑會這邊,當然也不用太期待就是了這兩個單位也是....
littlesnow wrote:騎在藍色貨車後面不行嗎? 機車族: 不行,貨車太慢又擋在前面,機車為此減速根本是損害機車路權,所以不得已要繞過去,只是沒想到有該死的車在等左轉害他撞到不過如果是機車跟貨車一樣速度在前面打方燈換車道,後面汽車只能減速等,如果汽車直接繞過去就是危害機車的超速危險駕駛,不繞過去跟在機車後面就是逼車
十次車禍九次快 ....但是 十次車禍可能九個寶...最衰的是對向 砂石車 ... 還不能告 三寶 影響工作賠償..鬼島的法律還能判 三寶 只有 7成 肇責.....砂石車及銀色轎車 說不定還要背 3成 肇責....鬼島法律真的不是 喊假的...死者為大,,, 所以 先檢討 活著的人... 死人就不用檢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