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24132 wrote:減速波向來就是一種能量傳遞 減速剛發生時後面的幾台會越煞越急,只要後面幾台有一台安全距離不足就很容易撞上來聯結車未保持安全距離的確要負相當責任,尤其是他的煞車距離要比其他車要長非常非常多我想紅斑馬的警察也很清楚,所以看到機車倒地後第一時間就狂奔過去雖然前面這個擦撞後第一台車就煞住沒撞上,他們也沒放慢速度,就是擔心後面還有車會撞上來要說後面的車禍跟機車沒關係好像也不太對
8924132 wrote:上面有法官用印喔您以為賠錢的保險公司通通吃素? 還要凹法官嗎? 法官是調解後的依法用印簡稱橡皮圖章,不是他判的,保險公司不是吃素的是吃很大,所以可以濫賠!沒錯!賺太多。 金額不大不該賠也賠。 拉客戶咩。後方全責也賠~ 避免被客戶幹譙。
這篇我也回文了兩篇。然後樓主也針對其他的人回文。所以針對主題 " 各位邏輯不好要說___Re : 摩托車闖國道囂張蛇行,導致連環車禍!! "這樓也蓋了25層。 因為樓主說邏輯不好要說, 但我還是搞不清我到底是不是樓主所說的邏輯不好 ??確實,連結車開車不注意,造成更大的損害。 但是,摩托車如果沒有肇事責任,當然後續的追撞當然是無關。但是即使是摩托車騎士需負擔10% 的責任,則不也表示這10% 導致後續的追撞 ??所以,並不是後續的連結車司機要負擔後續追撞100%的責任,而是部分會由導致車禍的摩托車騎士承擔部分責任。
廢話一卡車 wrote:你證明一下,你代表普(恕刪) 那你要不要也證明一下什麼才叫清醒的人?討論中就有人提出,別用2分法來討論任何事,機車騎士在這件事本來就有因果關係,肇責比重自有專業的鑑定單位來判定不知道有些人到底是在急什麼?激動什麼?為什麼要急著打預防針?對了,你看不慣可以不用針對我的留言回覆,我不會強迫你要認同我的觀點,你可以繼續宣揚你的看法,我也不會干涉你。網路需要理性的討論,不是嘴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