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災難的開始
遏止違規可以透過重罰(比如目前罰款的後面全部加個0)
或增加聘僱正式的取締人員(被政府授權專門蒐集交通違規的,非警察)
或其他方式(比如紅線區全面裝設監視器⋯之類的)
總有能解決的辦法,只是政府耍懶⋯⋯
開放一般民眾可以檢舉,對政府來說很省事又很賺錢
但付出的代價就是造成了民眾的對立
檢舉人覺得要給違規人一個教訓
違規人認為檢舉人無聊多管閒事
然後就分為兩派,彼此幹譙彼此猜忌彼此不認同
本案的兩造都算理性
還可以在這裡溝通討論
但如果不是呢?
如果有違規人知道了檢舉人的車號
根本懶得去跟檢舉人理論
就直接查到車放哪去,對車動個手腳
或甚至對檢舉人本人及家人不利
那事情不就更難收拾?
我從來沒收過被檢舉的交通違規罰單
(開車三十年,違規只有超速跟違停,都是被政府取締的;印象中平均兩三年才一次)
我也從沒檢舉過任何用路人
(誰的行車記錄器每天沒有錄到過超過一次有人違規?)
以上為看到本案的個人觀點分享,沒要筆戰,也不用大家認同
廢話一卡車 wrote:
匹夫老早就建議內政部要對年檢舉萬件的頒鑽石獎,千件的給黃金獎,百件的送銀質檢舉達人扁額,
公開褒揚以利社會風氣, 結果魔人氣瘋了,一直檢舉匹夫該建議文。(恕刪)
您這個建議很不錯耶、既然努力檢舉是強化交通秩序的好方法、那的確應該要公開表揚、讓社會大眾多給他們鼓勵鼓勵。
最好是還能上電視讓大管表揚他們的年度貢獻與成績、再給予匾額、獎盃等以資鼓勵
eeone2019 wrote:
檢舉人違規視而不見的是樓主
支持樓主也提出檢舉
但他不敢
想必是心虛笑
應該是樓主沒把握以後不違規
所以也不敢檢舉對方
囧
這位喜歡開戰的 eeone2019 大大, 請看204樓中文回覆如下:
elliesck wrote:
其其實應該只是單純的檢舉與被檢舉,樓主不爽就也去檢舉,沒有那麼多的內心戲可以演。🙄...(恕刪)
那我不就成為了跟他一樣的"檢舉魔人"? 然後又一堆人來說我也會違規(請看內文我老婆有違規被開單),於是就無限循環,然後整個台灣社會的人都成為了檢舉魔人,魔到紅線違停一秒鐘,十個人跑來照你相片,這樣很像世界末日好嗎?
我們應該想想有什麼方法可以避免,當然不要違規是最好,但人在江湖跑哪有不挨刀,人在路上開哪有不違規是吧,所以我一直有說,惡意的違規被檢舉是應當的,但若不是就有討論的空間(不是都不行開罰),我的解決方法也許很爛,花一千五裝機器知道他是誰,因為我不是立法委員,這可能需要靠修法來達成,我認為每個人都可以檢舉,但一年給你二十次應該足夠了吧,這樣您覺得好嗎?謝謝.
xiaopo3323 wrote:
我這自以為事的正義感
我也是這樣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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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是刻意針對樓主這台車檢舉的,
尤其是慢速跟著車流的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有幾張,
這很明顯的刻意針對,
所以現在被樓主反針對,
真的剛好而已,
現在才說這是誤會,
不會太晚了嗎?
自以為躲在後面搞人家,
不會被查到嗎?
還以檢舉為樂嗎?
這下真的樂了,
被發到網路認識你的座駕,
還說接送老婆小孩會感到害怕,
樓主的老婆就沒有接送小孩嗎?
裝作是被害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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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加油,
支持你的作為,
畢竟這是公開的論壇,
有些人的回文真的不用太介意!
Kang-Wei Tzou wrote:
還好吧,我開車將近二十年,從沒被民眾檢舉過,
K 大握隻手,我開車二十年,
除了當小屁孩時被員警開過幾張紅單,
至今也約 15 年,沒收過紅單了,
我不覺得是我多守法,而是員警的執法力道變弱了,
強尼大的文指出,
Johnny_depp wrote:
光台北市,民國8x 年, 一年就有5-6百萬件的交通違規檢舉案件
5-600萬件歐
後來降下只有2-400萬件
到數位相機手機行車紀錄器普及的年代,台北市也只有2-400萬件,都沒有過去的尖峰
難怪現在一堆人的心聲 : 以前開車都沒這麼難開,
現在的難開車,除了車變多,罰單變少也是主因,
三寶沒收到罰單,不會知道自己錯在哪,
我當小屁孩時,違的規,現在想想,有的還滿誇張的,
都是收到罰單後,去改變自己的駕車行為,
收到一件改一件,
既然現在員警開單數大減,
那麼我就多送件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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