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biki68 wrote:違規者不也是躲在執法者看不到的暗處恣意違法?
檢舉達人之所以是 "達人" 就是躲在暗處, 造成與被檢舉人的敵暗我明, 立足點是不平等的
違規者是以自私、利己為出發點,去侵害他人權利,甚至危害他人安全;請問檢舉者的出發點是自私、利己嗎?
nabiki68 wrote:閣下是第一天出社會,還是剛從國外留學返台?
假設正大光明的在路邊拍紅線臨停而非針孔攝影機, 當面當眾檢舉他人, 我想被檢舉人該當羞愧到無地自容
nabiki68 wrote:你的意思是說如果某位警察執法太努力,被民眾肉搜出來的時候,該名警察也要在檢舉時就應該想的到而非被肉搜後再來一副 "受害者" 的嘴臉?
今天檢舉達人被人 "肉搜" 出來, 馬上立場反轉, 因為找不到是誰來肉搜的...
而這種犯眾怒的行為, 在檢舉時就應該想的到而非被肉搜後再來一副 "受害者" 的嘴臉
不解決問題而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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