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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檢舉達人1993字血淚自白!「個資只給警察」遭外洩住家曝光慘被站崗

冤有頭,債有主

誰開你的罰單,你就去找誰麻煩

這樣很困難?

還是只敢找小老百姓的麻煩

Andy~牛 wrote:
我就不信那些檢舉魔人一輩子都沒違規做錯事。...(恕刪)


笑死

照你這邏輯,法院裡的法官都要從小到大沒違反過任何一條家規、班規、法規才能當法官囉


我就是專門檢舉你這種人

有不少人就是可以在短短5公里內被我跟拍連續檢舉10幾次,被罰10幾張單,還PO上FB的
nabiki68 wrote:
檢舉達人之所以是 "達人" 就是躲在暗處, 造成與被檢舉人的敵暗我明, 立足點是不平等的
違規者不也是躲在執法者看不到的暗處恣意違法?
違規者是以自私、利己為出發點,去侵害他人權利,甚至危害他人安全;請問檢舉者的出發點是自私、利己嗎?

nabiki68 wrote:
假設正大光明的在路邊拍紅線臨停而非針孔攝影機, 當面當眾檢舉他人, 我想被檢舉人該當羞愧到無地自容
閣下是第一天出社會,還是剛從國外留學返台?

nabiki68 wrote:
今天檢舉達人被人 "肉搜" 出來, 馬上立場反轉, 因為找不到是誰來肉搜的...
而這種犯眾怒的行為, 在檢舉時就應該想的到而非被肉搜後再來一副 "受害者" 的嘴臉
你的意思是說如果某位警察執法太努力,被民眾肉搜出來的時候,該名警察也要在檢舉時就應該想的到而非被肉搜後再來一副 "受害者" 的嘴臉?

不解決問題而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Diego11599 wrote:
我騎機車旁邊是塗綠色...(恕刪)

這很誇張
照他這樣難道救護車超速和闖紅燈
都要吃紅單???

pighead.jen wrote:
影/檢舉達人1993...(恕刪)


出來混 遲早要還的 適可而止 你擋到別人財路就是不對
適當的檢舉(重大違規或是非刻意)合情合理
但走火入魔就已經病了
檢舉"達"人跟檢舉"魔"人.一字之差
入魔了就已經一種病態了
檢舉人應該經過甄選產生,本身3年內大小違規從未犯(包含臨停上下車),才能服眾大家說對嗎?

檢舉時應先按喇叭或口頭勸導若態度不佳不立即改善,即直接檢舉才有合理性,因為目的是互相提醒每個人都會犯的大小疏忽及改善,不是只為互相陷害讓民眾互相不信任,若非如此居於善的出發點非惡的出發點,才不會與富而好禮的社會背道而馳,人人都應積善德好的善心出發點,以免被誤解為缺德抓耙仔。更應該注意自身安全不好只顧忙檢舉別人助手席沒人幫忙卻疏忽了自己的安全跟別人的安全是幸!
自命清高

這輩子絕無違規紀錄者請加一
JOIN-RACING

wpd00 wrote:
ok 我們違規吞罰...(恕刪)


妳看到檢舉達人違規也檢舉她阿
雖然我很討厭不守交通規則的人,
但我更討厭抓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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