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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士國道上逼停機車強拔鑰匙


Deoxyribose wrote:
內車道並沒有全面廢除禁行機車
我也可以反問你
為什麼現在仍有許多路段內車道禁行機車?
這答案和你問題的答案是一樣的
我也可以再問
為什麼白牌機車被禁止上國道?
答案也是差不多的
內車道設立禁行機車道的理由是什麼?實施速度分流, 那又為什麼要實施速度分流呢?
又為什麼紅黃牌機車被允許上快速道路而白牌機車不行呢?
你要打我臉等全面廢除了再來說嘴吧~
大笑大笑大笑
我是SOSO
但你們連SOSO都不如啊
用貶低字眼來攻擊對手不過是在證明自己言不如人罷了...(恕刪)

看到你說實施禁行機車道是為了車速分流??
一般道路速限50,那可以騎到這個速度的機車為什麼不能騎禁行機車道?
你不是說速度分流嘛?

不懂沒關係,但是裝懂就很糟糕了。

bulahe wrote:
沒錯,我覺得真的是因為民智未開,
所以才會無視法規騎上國道,還睜眼說瞎話。...(恕刪)

確實是民智未開,國際世界上的日常生活,在台灣跟看到鬼一樣。
Deoxyribose wrote:
你自己不是講了?民...(恕刪)



1947年台灣女性才有投票權。

所以照這個邏輯

以後路上看到違停車輛

因為害怕這車輛造成危險

可以直接砸毀拆除

真是神邏輯
junsport1983 wrote:
1947年台灣女性才有投票權。

1947年台灣發生二二八
當年, 台灣人, 不論男女, 應該是什麼都沒得選...
always CoCa Cola wrote:
路見他人違法不代表任何人都可以當警察去執法, 台灣人民素質有待提升,


所以你的意思是路上看到有人"違法"搶劫殺人也不可以像警察一樣制止歹徒? 還是要打110""警察來?
又一個把搶劫當論點的人~~~~
騎士是搶劫?
是違規上國道~~~~
又一個邏輯有問題的........

至於你要見義勇為去逮捕搶犯
當然....你要當正義哥也是對的
但....你又不是警察至少有槍能制服

如果搶犯有槍呢?搶犯有刀械呢?
要當正義哥也要考量自己安全
ace ventura wrote:
所以你的意思是路上看到有人"違法"搶劫殺人也不可以像警察一樣制止歹徒? 還是要打110"等"警察來?(恕刪)

刑事訴訟法(民國 107 年 11 月 28 日修正)
第 88 條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一個是「刑法」,一個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要馮京當馬涼好嗎?


wetty wrote:
1947年台灣發生二...(恕刪)
讚+100
勁揚丫德哥
誤上國道個鬼啦。明明就是故意上國道 明明能下又不下。誤上也不會騎在外側嗎
沒被卡車收掉 真可惜。總有一天會收到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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