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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曉琪 妳這三寶太扯了 簡直無極限

我這篇也對樓主或羅小姐無關
絕對不是指樓主或羅小姐
兩造千萬不要找我

我這篇是說大家怎麼對我國的屁孩法官這麼有信心啊
去年司法官考試超過一半錄取者未滿二十五歲
超過百分之九十的錄取者未滿三十歲
法官的想法就是社會屁孩的想法
要不然怎麼會那麼多恐龍
要不然怎麼會有那麼多人公然挑戰公權力
要不然為什麼那麼多守法的人被當成白吃
要不然為什麼那麼多人無法安區樂業
如果法官真的能把壞人繩之以法
壞人還敢當壞人嗎
所以屁孩法官真的會如大家所想的嗎
大家可能對屁孩法官還不了解吧
真的是好棒棒~~~
改裝在這邊通常都不是讓大眾人接受的,但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你接點名 "那個人"是三寶~~
不知道你算不算有guts,記得堅持住,不要輕易道歉、妥協。
我自己搬板凳,沙發給別人坐。

hkl711 wrote:
排氣管。。。。不管...(恕刪)


之前不是有人把機車把手裝上圖針嗎

傷到人是可以告
這排氣管能找碴的就剩下噪音而已...
噪音又跟這件事情無關
應該馬上就被駁回了

建議羅小姐下次去碰千萬跑車的排氣管..比較有可能拿到醫藥費 (因為對方懶得跟你爭)
卡位卡位卡位卡位
羅曉琪我說妳是三寶妳就是三寶 wrote:
不囉嗦 直接上菜 ...(恕刪)

hkl711 wrote:
排氣管。。。。不管...(恕刪)
問題是在'正常的合於法規的排氣管"不會燙傷人.....

jason 567 wrote:
我有勁戰三、四代 ...(恕刪)


法規就是這樣 有防護裝置就行
測量也是測防護裝置的溫度
如果碰到的是沒有防護裝置的地方
只能算是應注意未注意


(十四)機器腳踏車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
1.機器腳踏車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之適用型式及其範圍認定原則:
1.1 車種代號相同。
1.2 廠牌及車輛型式系列相同。
2. 機器腳踏車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之表面幾何中心點、前後端相對消音器本體水平高度並距端緣三公分(容許範圍0.五公分)處及裝置固定點(若為內凹式構造,則取最接近之表面)等位置量測之溫度應符合左列規定:
2.1 鋼鐵材質者:量測溫度不得超過攝氏六十度。
2.2 樹脂材質者:量測溫度不得超過攝氏七十度。
3. 機器腳踏車排氣系統於正常騎乘或停放狀態,無碰觸乘員或行人肢體情形者,得免本項隔熱防護裝置檢測。
怎麼想都是自己理虧的事情還能吵成這樣
精彩精彩~

hkl711 wrote:
排氣管。。。。不管...(恕刪)

50度是燙,但不會燙傷
100度以上就不一樣了

椅子要看是誰的椅子,做何用途

汽車漏電確實是你的問題
不過12V頂多麻麻的,要受傷很難

還有問題嗎?

fkmeo wrote:
問題是在'正常的合於法規的排氣管"不會燙傷人.....


你確定? 你可以試試看出去騎個10分鐘
然後摸摸看沒有防燙蓋的地方..試試看會不會燙傷
除非全面升級排氣管材質(車價會提高1萬塊左右)
不然原廠排氣管在沒有防燙蓋的地方..是會燙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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