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QQ哥 wrote:如果你家離那很遠那邊沒公車捷運到你家你只有汽機車但車位很少你要怎麼去? 新聞畫面在哪?公車站牌阿阿不就是公車站花時間等車轉車不符時間成本所以靠違停來達成停100次被罰不到2次這樣的開罰率跟項目罰金相較之下超划算
pafupafu wrote:第56條第2項是併排停車呀意思是以後新北市併排停車可以每2小時檢舉一次?? 再沒有確定結論之前,只要是56條,應該都不能每兩2小時檢舉一次!除非車子有移動!所以想辦法讓違停車移動,就可以2小時再檢舉一次,因此如何讓違停車移動,就看大家的智慧囉!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再沒有確定結論之前,只要是56條,應該都不能每兩2小時檢舉一次!除非車子有移動!所以想辦法讓違停車移動,就可以2小時再檢舉一次,因此如何讓違停車移動,就看大家的智慧囉! 這是我今天看到臉書有人向署長信箱詢問的回覆喔!
pafupafu wrote:中山北路1段105巷&天津街交叉口的紅線也明顯是亂劃,該地停車需求很大,居然是劃紅線??擺明官逼民反交叉口的地方還剛好有家7-11(崑崙門市)7-11要如何卸貨?...(恕刪) 架攝影機去堵他讓他缺糧缺貨倒閉!!!!違規停車太不應該了!!支持樓主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喜歡違停的人,開始用公車左邊的紀錄器來證明沒有違停,所以又可以繼續違停,講的好像肇事原因不是違停,就可以到處違停, 應該沒有人這樣講吧。就像你檢舉違停,不會是只用說的吧?要有照片和違規實證是吧?而影片目前只看到公車停下,機車在公車的左側通過,隨後被大貨車追撞輾過。看不到車禍與任何違停相關,或根本有沒有違停都還沒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