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yaho wrote:昨晚因為光碟機故障...(恕刪) 下次遇到這種情形,我告訴你要怎麼做一定有效,當然,附近的環境也需要配合。就是,你在附近找個暗摸摸但是可以看到該車且距離不遠處,最好是在兩側後方。然後拿個石頭(不要太大,以不會把玻璃砸破為準)往他車頂或玻璃丟。他定會出來看,看不到人,會再回車內坐。然後你再丟。這樣兩三次,他定會開走。比你這樣叫囂有用多了。有些人,就是敬酒不吃吃罰酒。有些警察,也是非常的懶。當下你應該要複頌警察號碼,說你要去檢舉他。並且投訴媒體。
yayaho wrote:我是要發給市長信箱...(恕刪) 市長信箱?你到時可能會吐血一次。台南市的市長信箱小弟有領教過,只是一個樣子,就好像其它五都有,我不能沒有。1999也是一樣。找議員比較快。而且你要找在野黨的議員才比較有用。
yayaho wrote:感想:從小我就被教育做任何事都不要影響到別人,不可自私自利,我也這樣子在教育我的下一代仗義直言卻落的這種下場,讓人心寒原來在警察眼中,這種營小立自私的停在兩個停車格中間的人,是對的,是正大光明的!而我是一個來找碴的刁民!且賞我這張2400罰單! 臺南, 台灣...要堅持民主, 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