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

這就是自以為正義(雞婆)的代價...2400元

自從多年前在台南市區馬路上看到駕駛人在快車道大喇喇逆向行駛,

路上狀況及街景不過就是一介台灣鄉下都市風景後,


講真的,

什麼文化古都啦! 有錢人多啦! 學術文風興盛啦!

一笑置之 ........
技術差有技術差的解決方式,跟人家拜託一下不就好了,扯那麼多還叫警察來看你
撞別人車是怎樣?

違規檢舉就好了,下去講肯定吵架的,誰會承認自己違規,然後摸摸鼻子就走?一定是
硬碰硬看你能拿我怎樣的態度不是嗎?

yayaho wrote:
昨晚因為光碟機故障...(恕刪)


下次遇到這種情形,我告訴你要怎麼做一定有效,當然,附近的環境也需要配合。
就是,
你在附近找個暗摸摸但是可以看到該車且距離不遠處,最好是在兩側後方。
然後拿個石頭(不要太大,以不會把玻璃砸破為準)往他車頂或玻璃丟。
他定會出來看,看不到人,會再回車內坐。然後你再丟。這樣兩三次,他定會開走。比你這樣叫囂有用多了。

有些人,就是敬酒不吃吃罰酒。有些警察,也是非常的懶。
當下你應該要複頌警察號碼,說你要去檢舉他。並且投訴媒體。
yayaho wrote:
昨晚因為光碟機故障,...(恕刪)


沒想到世界上還有這樣勾意郎。
不過,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垃圾條子,
當下手上有菜刀,
也要賞他幾下!

yayaho wrote:
我是要發給市長信箱...(恕刪)


市長信箱?你到時可能會吐血一次。台南市的市長信箱小弟有領教過,只是一個樣子,就好像其它五都有,我不能沒有。1999也是一樣。

找議員比較快。而且你要找在野黨的議員才比較有用。
yayaho wrote:
感想:從小我就被教育做任何事都不要影響到別人,不可自私自利,我也這樣子在教育我的下一代
仗義直言卻落的這種下場,讓人心寒
原來在警察眼中,這種營小立自私的停在兩個停車格中間的人,是對的,是正大光明的!
而我是一個來找碴的刁民!且賞我這張2400罰單!



臺南, 台灣...要堅持民主, 自由.
打了一堆廢話,還不如趁現在趕快去買一台行車記錄器

我也幫你出20元
  • 2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