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ahe wrote:
兄臺,要小弟解釋很多...(恕刪)請參閱第一篇,
對於紅牌的高肇事率,相信您會沒有疑問的~~
...(恕刪)
是嗎?您的說法問題很多欸~
怎麼依據行政院&警政署資料看來
大貨車、大客車、計程車撞死人的A1肇事率都比紅牌重機高耶
FW:我國國道開放大型重機行駛分析
99.01.12立法院公聽會
世界趨勢
目前世界上沒有開放機車行駛高速公路(FREEWAY)的僅有不到5%的國家,其中多半以共產國家或是軍政府領導的國家為主。例如:寮國、緬甸或是北韓等,連對岸的中國大陸都已開放機車行駛高速公路(除少數省份因搶案頻傳禁摩以外,其餘都有開放。)
大型重機有足夠能力行駛國道
一般汽車不論在加速能力,或是遇到緊急狀況煞停距離,皆遠落後於250以上大型重機,世界各國車廠在設計250以上機車時,也都將長時間長途高速巡航為設計重點,在行使任何國家任何高速公路都絕無問題。 (少數北歐長年冰封之公路除外)
汽車安全?機車安全?
根據台北市交通局之交通年鑑的數據指出
台北市之汽車A1事故死亡率為0.67(件/萬輛) ,機車僅為0.50(件/萬輛) 。可見得大家平常所認為之肉包鐵跟鐵包肉的安全性之間,並不如各位所想的有絕對關係。
大型重機行駛何處才安全
96.11.01後開放快速道路行駛大型重機之後,目前已知(因政府並未公開相關數據)高架上之大型重機A1事故為2年2件,平面道路光98年就知道6件。
大家都知道…拿切牛骨的菜刀去做紙雕是很危險的,大型重機的長軸距跟大於一般機車兩倍的重量,原本就不適合低速在市區內行駛。
362C.C.汽車可行駛國道?
1970由大發汽車公司所生產之362CC小汽車。
399CC重機車只能走慢車道?
當初以550CC為重機路權分界點,主要是因為比照汽車最小排氣量為598CC可享相同路權。
事實證明362CC之汽車也可領牌上國道,那自然大型重機也應該比照辦理。
為避免相關政府單位作業困擾,採取現在之分級制度為最好的辦法,同時也是世界上大部分國家之採行標準。
那就是…紅黃牌於下次換牌時合併,250CC以上即可行使高速公路,如此的作法才是符合世界潮流。
交通流量太大?
事實上台灣的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在全世界的FREEWAY排名並不是前壹百名,但是…這些流量前一百名的高速公路都有開放機車行駛,那問題到底是什麼?
台灣駕駛道德太差?
香港的A1交通事故死亡率為2.54 (人/萬輛)
美國的A1交通事故死亡率為1.43 (人/萬輛)
英國的A1交通事故死亡率為0.73 (人/萬輛)
台灣的A1交通事故死亡率為1.06 (人/萬輛)
我們的駕駛道德差?........看不出來
所以熱情參予討論的人們別再用不合邏輯或偏頗的想法來回應了
反禁行機車●TMRA車友協會 ppt.cc/7JV3 ●TMRA社團 ppt.cc/fKP3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