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區的車道上煞車了不起就是車碰車.(撞上肇事車輛也比撞傷人好100倍.
).或者再加被撞屁股....汽車碰汽車..沒很大力的話...這(幾乎)都是錢可以解決的...
若因閃車閃動物..而撞傷人(殘廢/植物人等..)/撞死人/的話...
就真的賠不完了......
...一輛白目車中線慢速右轉
樓主明顯不想讓,想要右撇然後順勢擋住並超過
以達到教訓及警惕這種亂七八糟的駕駛人
機車騎士也許看不到白目右轉車
不過看到樓主往右偏,或許以為樓主要右轉卻沒注意右方是否有機車
所以用不慢的速度想要順勢擋住並超越樓主
以達到教訓及警惕右轉不顧機車的駕駛人
這些事件馬路上天天上演,見怪不怪
當然偶爾還是想發揮正義,整整這些白目
不過擋住了也只是自己爽一下,白目一樣右轉
檔不到自己更氣,甚至還要承擔可能的後果(如這次事件)
機車騎士也一樣
認為汽車不尊重機車路權
只是逞一時之勇,肉包鐵的代價顯然遠比鐵包肉的汽車要高很多
所以很明顯三方都有錯,白目錯最多
不過以自己不甚專業的的判斷
最後也許樓主還是唯一要負責的人
除非機車騎士也很有正義感
決定要找牠算賬
不過我想機會應該不大,直接找撞人的肇事者應該比較合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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