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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停車位可以停機車唷

蔥油餅大叔 wrote:
所以我一直在強調 社...你有停車的權利沒錯 但是也應該遵守照使用執照使用與地下室停車場通行規定的義務......一般都是約定共用或著共用(恕刪)


我再說一遍,
公共車道跟住戶進出的中庭、公共通道、樓梯間、電梯間一樣屬共同持分的公設(人人都有大公+小公的持分). 管委不行管你時段上、使用次數上、人數上、體重上, 來通行這些公區.
全台有任何社區敢自設門禁嗎? 敢管韓國人與特種人不得進入嗎? 敢管你的小朋友不行在中庭嘻鬧嗎? 敢罰你太晚回來嘛? 敢不准你做電梯因為你太胖嗎?

車道是給車走的, 公共通道是給人走的, 現在是討論停車場停車的部分, 跟騎車進中庭有甚麼關係? 車道的使用執照是甚麼? 中庭的使用執照又是甚麼? 乾脆說開著輕航機在馬路上漫遊行不行?

大部分的車位都是分專有與約定專用(法定,有產權), 約定共用(不是私有產權)是管委會把共有公共空間改成車位使用.

聽你在.....現在我碰到都更案, 獎勵停車位就是建商多花成本(挖一層1~2千萬)釋出更多車位供大眾使用來換取政府的獎勵容基讓地上物蓋更多的坪數. 停車位獎勵跟捐地蓋公園換容基是2回事好不好.

雖然你可以停車到帝寶的獎勵停車位, 但是你又不是他們的住戶, 人可不可以直接通他們的大廳或私有停車場是他們說的算, 怎麼會有阻擋公眾使用?

離題了, 建商跟政府的金錢遊戲, 等你的房子碰到都更, 建商會慢慢的跟你說.
規定專有停車格只能停汽車的管理辦法當然是無效的 但是如果是書寫 禁止機車與單車進入地下停車場時 就屬有效

所以貴社區到底是用什麼文字書寫是很重要的 以上所說對共用車位無效 共用與約定專用應屬社區規約管理



請問一下

社區有機車格(但不夠)...表示可行駛機車

那如果規約內有訂定汽車格只能停一台車(汽車或機車)

是否無效???
patrick381 wrote:
規定專有停車格只能停...(恕刪)


不要再自行解釋法規了

自家住人有效,但要坐電梯或走樓梯回家裡無效

因為管委會通過條文長得醜的不能搭電梯或使用樓梯有礙觀瞻

如同車位停機車一樣

實在太可笑了,最好訂這種條文再去告

如同小弟之前說過,印度人開法會太吵引發反彈一樣

哪管委會就去表决禁止印度人進入本社區就好啦

維護大家的利益嘛

實在是,無法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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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再幫“管委會”解釋條文的大大

有些事情,不是你我說的算的
騎你騎到老 wrote:
我再說一遍,...(恕刪)


首先有關獎勵停車位的問題我認錯 你說的的確是對的 是依都更法設立需提共公眾使用的停車位 這部分我搞錯了

但我覺得你可能沒有把這篇文章從頭看到尾 我沒有說過管委會可以自行規定共設應如何使用 管委會只是執行機關

社區可以依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來決定社區內的共用設施應如何使用

patrick381 wrote:


必須屬於共用車位才有效 專有車位無法以社區規約規範


.MonGo. wrote:
不要再自行解...(恕刪)


....................................



你說的人種的問題是違反憲法的 但是憲法沒有明文寫上保障你擁有騎腳踏車坐電梯的權利吧?

如果社區作決議根據你的說法大概又是自行解釋法規



好吧 大叔已經累了 我一直再說管委會只是執行機關但是都沒人看進去

我不再回應此類議題 歡迎各位自行去告社區的管委會


管委會決議是否為有效或是無效之要件我已經在另一篇文章說明的很清楚了

判了會不會贏 會不會輸 就看你們社區有沒有照規定做事 就這樣
在這裡認真就輸了, 居家房事版可能正確看待事情的人會多一點.
說到這就有氣~
今日參與管委會議主要要出重機停放事情
我有跟他們說現在有空的機車位,是否可以讓我停重機,要我租兩個或三個以免阻礙其他機車出入也可以
結果一兩個委員不認同,因為是重機,按政府規定等同一台汽車。那我就說假使今日一台白牌尺寸比我大那一樣可以停摟,他們也說不出。有其他委員就說那停在自己的車位可以一同併停汽車那要另付清潔費,我也ok阿。又說最原先的住戶條約是也說可以停機車但是沒特別提到重機。
最後主委就說會這是灰色地帶,要參閱相關法規。
X的,好阿!既然是灰色地帶就是沒有錯與對的問題,老子就直接停在我的汽車後面,
奇怪!好心提出方式也可讓管委會有多餘的資金收入也不要。

我知道如果在外面也是一樣不能停機車格(不管用幾格),但是這是社區,很多生活公約是可以彈性的。
surfer999 wrote:
說到這就有氣~今日參...(恕刪)

很莫名其妙,大型機車就是機車,不管規定上他行駛比照小汽車,還是火車,
但在停車時的空間使用就是一台機車的大小,空間足夠不會影響他人,為什麼要禁止?
就像我們社區也是這樣,有人家裡車子小,停下去後,剩下的空間停一台
隼都沒問題。可是就是不准人家一格停一台汽車跟機車。結果有人同時租了
一格汽車格,一個機車格。結果有人連個機車格都租不到,每天下班都要到外面
找車位找到火冒三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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