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 wrote:剛看新聞訪問北縣交通...那警官只淡淡說,這樣檔在路中間,可以開罰 XXX,OOO元(恕刪) 標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連上新聞都避重就輕的說~~ 以後這種就只會一直發生,反正了不起開罰個幾百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