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仔0922 wrote:不知道回文砲轟樓主的...(恕刪) 看到文章說的還是忍不住想回一下,第一句話我認同。但第二句話"既然已達速限,我不覺得有必要讓給超速的人。"如果您的文章前提是已經假設行駛在中線車道上,那的確不用禮讓給超速的人沒錯~~但如果您的文章是假設行駛在內車道上,那這句話顯然失焦了!因為重點並不在於是否有必要讓給超速的人,而是在於你有沒有正在超車的需求,如果有...那的確不用禮讓後面來車,如果沒有...那依法必須要切回原車道並禮讓後車。關於這句話可能觀念要導正一下。
LUKE_VGA wrote:限速100公里......(恕刪) 雖然有規定可以以最高速開在內側不過如果有比你快的車接近~你就是得讓出來(閃大燈或是開左方向燈都是要超車)這是開車常識~不是你開多少就不用讓~懂嗎?像你這種人太多了~講也是白講~隨便你怎麼開吧~反正會被玩的都是你這種人
bombomb wrote:如果您的文章前提是已經假設行駛在中線車道上,那的確不用禮讓給超速的人沒錯~~ 你怎麼知道你的錶是準的?誰知道你的錶110,別的人的錶說不一定才90?不用懷疑,這種車很多…至於就算你真的是110,後車要超車,禮讓是種美德,路權是大家的,你怎麼知道後車是否有急事?也許家中老人家身体不適要趕到醫院…又何必去擋別人,後車想超速那是後車的自由,如被開單也是他的事,你只是做個好事換個車道而以。而且一般而言,除非是中線超不過,不然應沒有幾個人會中線沒有人還閃你燈請你讓道吧?多想想別人,不要都只想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