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1132 wrote:這點就造成了嚴重的問題所以 不應該硬要跟外國一樣直接丟一台障礙物在車道上卻沒有應該有的同側 100米的警示車(這我前面強調跟拋錨車要求是同標準)那 總要想出解決之道一直撞 就表示目前方法是有很多問題待改進的 以前沒有緩撞車的時候三寶會直接把放三角錐的施工人員或警察直接撞死所以才出現了緩撞車有了緩撞車之後現在施工不太會死人了緩撞車本身就是你說的「解決之道」
henrylai21 wrote:緩撞車追撞頻繁: 高...(恕刪) 沒用啦我早就在這樣講了,政府就是便宜行事,廢物政府一個台灣這些人的腦筋只有一條線就是一堆夕鶴死一個少一個撞到緩撞車死光最好撞到都ACC的事,你媽緩撞車都沒事?該擺三角錐不擺(怎麼擺才安全是政府要想,不是我想,國外有很多實例不是你人力下去擺)就給你擺道牆,媽的低能
我認為緩撞車應該是最後一線保障使用前面的各式警示都不能少而且更是該因應越來越多的自動駕駛車輛加強被辨識能力很奇怪的是多一層甚至多一些保護在網路討論中往往是被認為不需要的在國外開車過就會知道台灣的交通很有問題而且如果把國外一些你認為值得參考的規定拿到台灣來講或是提出任何改進的意見很容易就會被罵到不敢再說話說到底就是說駕駛眼睛怎樣還是慢慢開最棒之類的很好、很棒這篇我從樓主發文第一時間就看到了本來覺得講的很有道理就沒參加討論剛剛意外發現居然弄到那麼多頁樓主的很多文章我很喜歡所以這邊我想建議你一下這類啟發思考的議題你最好預留時間來爭辯我知道很多人不愛爭辯也或是說是不愛在網路上爭辯但是就像在學校有的學生講一次就會做有的不打手心就不聽話如果你希望台灣更好請順應台灣的網路風氣務必對症下藥
se3p wrote:樓主的很多文章我很喜歡所以這邊我想建議你一下這類啟發思考的議題你最好預留時間來爭辯我知道很多人不愛爭辯也或是說是不愛在網路上爭辯 我過了那個年紀了所以該講的講過就好至於多少人聽得進去, 那就隨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