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nc wrote:大家都一直侷限在於檢(恕刪) 如果這是原因,那警察永遠沒有消化完的一天,警察一堆破不了的案件,永遠沒做完的一天,所以治安就不檢舉了,所以任何事都不要去做,因為去做了都會做不完,這個理論不錯,應該講給老闆聽,有的勞工每天重複一樣動作都做不完,那其實不要做最好了,那你又侷限在一點上,局限於警察做不完還可以局限於違規每天都有一直發生不完,這個不錯真的好多重複不完的事,對應方式就是都不做什麼事都不會有, 大家不要開車,因為開車會違規, 會讓警察事情做不完這樣最快了所以等死人,人死了再來講, 沒死人就是沒事,算惡作劇就好了
誰說檢舉不能改善? 我家這裡的交通秩序變好很多.那些說檢舉要儀器的人腦袋是有問題嗎? 違規停車, 不打方向燈...有儀器嗎? 別鬼扯了吧, 廢除交通條例第七之一條肯定讓更多人死於非命, 原來這就是違規魔人的祥和社會
strayvet wrote:你的案例確實有問題,(恕刪) 那你說說看我為什麼被檢舉?我照著考照規定開有錯?沒錯為什麼被檢舉?你說說看?沒有胡亂檢舉,會弄到上法院?檢舉人連規則都不了解就隨意檢舉了,因噎廢食你說的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