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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昨日遭酒駕撞的百萬重機網紅今日受訪說明為何激動踹車

X教授 wrote:
其實是有的~因為酒駕是明知會造成他人生命危險算謀殺
公然侮辱不會損害他人身體,踹車也不會
為什麼忽略了重機騎士危險駕駛?
NZT wrote:
無言啊這些記者...(恕刪)

記者 + 一寶、剛剛好!!!
以為用自己的角度看人就很鳥不起,忘了路口監視器也看著他!!!
狼0223 wrote:
02:56秒處受訪說...(恕刪)

搶手機涉嫌強制罪哦!前科準備上身......上法院一定很有趣!
leoliou wrote:
從另一個角度影片來看(恕刪)

他的IG滿滿的違規騎乘方式...早晚會出事躺平的
期待未來在電視看到他的新聞...
piyopiyo765 wrote:
這個重機車主自己都在北宜開GTR,時速100多在飆車,
我想,他撞死別人的機率應該比較高吧,
這種行為跟酒駕有何兩樣?



光板友大大貼的~ 這個砸人車的車主開車影片
 
影片從第三秒他就違規了
然後影片第30秒截圖,就可以讓他那台自以為很行的GTR吊銷三個月車牌
那邊路標很清楚,限速40公里,然後他開11X,超過70以上了
 
汽機車行車超速60公里以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規定可處8000到2萬4000元,並記駕駛人違規點數3點且須接受道路安全講習,車主還要受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4項吊扣牌照3個月。
 
至於影片其他地方就不用看了,沒甚麼好看的,就很會超速+違規而已 
雙魚的海邊
你們說什麼全都是多餘

其實重點是
你擋住我耍帥了!
你擋住我耍帥了!
你擋住我耍帥了!
狼0223 wrote:
02:56秒處受訪說(恕刪)


一碼歸一碼
當下不要讓對方移動車輛
警方到場會進行酒測
對方受到的處罰都一樣
沒有因為踢破他的玻璃罰更重
本來是受害者,瞬間變成加害者
就是出一口氣這樣
我沒有胸部 wrote:
你們說什麼全都是多餘

其實重點是
你擋住我耍帥了!
你擋住我耍帥了!
你擋住我耍帥了!

 
問題是不帥啊 
雙魚的海邊
這重機騎士的看起來醉得比喝酒的還嚴重
危險度比這開車的高多了
酒駕的就是垃圾 , 危險駕駛也差不多很快就資源回收
支持汽車駕駛告這位讓我討厭的 YOU TU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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