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jantw wrote:
海神肇責佔八成,事實就是這樣。
如果海神打方向燈,左切時有注意左側車輛也不會撞到,
開車在路上怎麼能假設別人都會讓道給你呢。
你覺得軍卡的開法是錯的,但卻翻不出法規來佐證他的開法有誤,
也許是法規訂得不夠週全,但現實就是如此不是嗎。
新聞說的就是事實?別逗了好嗎?
再來法規寫的很清楚
變換車道要打方向燈 並讓直行車先行
內切外叫直行車?不用打方向燈?
外接外叫變換車道要打方向燈?
劉奕兒612 wrote:
kenjantw wrote:
海神肇責佔八成,事實就是這樣。
如果海神打方向燈,左切時有注意左側車輛也不會撞到,
開車在路上怎麼能假設別人都會讓道給你呢。
你覺得軍卡的開法是錯的,但卻翻不出法規來佐證他的開法有誤,
也許是法規訂得不夠週全,但現實就是如此不是嗎。
新聞說的就是事實?別逗了好嗎?
再來法規寫的很清楚
變換車道要打方向燈 並讓直行車先行
內切外叫直行車?不用打方向燈?
外接外叫變換車道要打方向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