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8

內線定速在限速+10km最不會被開單

很多說超速該死....會出很多車禍!

那德國無限高速公路不就每天都在死人?

很多車禍就是併排,被隔壁嚇到就失控....結果兩台一起死!

最近不就又一件!
南勢溪的彩虹 wrote:
長時間占用 還是會被開 有沒有被檢舉而已 ?

再說一般民眾除非你拿認證的測速儀器,否則檢舉無效
實際速限+10km內長時間占用檢舉也不會成立的,要不然你舉一個被開的例子來
chienchenghung wrote:
條文上確實是沒有明確規定 "需要讓車" 的要求 .
但是
條文上也真的沒有明確規定 "不需要讓車" 的要求 .

不需要咬文嚼字,所以你的解讀跟我不一樣,
那ok,依照各自解讀上路,我可以確定我不會被開單

葉常綠 wrote:
希望那些認為可以在內線以最高速限行駛就沒事的人
永遠不要遇到家裡失火、老婆要生小孩、車上的人快掛了、家人病危要見最後一面


這樣就可以違規超速?如果其他車道過得去,還需開內車道?
在高速公路看到超跑都是鑽來鑽去在超車,哪會要求內車道讓路的
123tesla wrote:
英國開車有個規定


這裡是中華民國,依照中華民國法規,關英國什麼事,你應該去建議修法


名稱想不出來 wrote:


所以為了安全請你...(恕刪)


你讓其她人變得更為危險叫做別人危險是別人的事?
是你使其她人欸!!!

果然啊...
佔用超車道都是如此自私...

北漂彰化人 wrote:

不需要咬文嚼字,所...(恕刪)


我也可以很確定你們真的自私。
使車流不順暢,增加他人危險。

https://m.youtube.com/watch?v=EOiIqSr9gig

這在台灣齁~
早就被佔用超車道魔人擋成「一團一團」的車陣了~
然後還大言不慚說 我開很快阿~
超過我都是超速~
真的是道德問題阿~

高公局說:
看看下面第五點:
長期佔用會干擾車流降低平均車速。

難怪日本限速比我們低車流量卻比我們大~
還比我們安全

先說我是在內車道開最高速+10km看到後面的會乖乖讓的

但是通常的情況就是 我還沒讓出來 後面那台就打外線休一下切過去了

所以我現在看到惡意超速仔一率不讓 免得切出去讓還要被撞

北漂彰化人 wrote:
這樣就可以違規超速?...(恕刪)
  • 7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