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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洲恐怖車禍波及女童喪命的路權討論

to : 那些說特斯拉超速負主要責任的

我只能說,國家沒聘請你們去當人肉測速器真的太可惜了~

一台測速相機幾百萬,請個人肉測速器,一個月只要給2萬多塊就好



超速60公里以上才會達公共危險罪的範疇好嗎. 速限50開110才叫嚴重超速,懂?

那些拿之前BMW試駕車撞轉彎車車禍的案件出來說嘴的,你們知道那台BMW超速的程度是多少嗎?


速限50開7、80,只是普通的超速而已,肇事主因當然要歸給那些白目的支線車. 一直嚕嚕嚕,嚕到撞人家車尾,到底在嚕啥小.
沒有行人 黑銀 5 5,銀車已經有做到路口先停車了。黑車完全沒減速。


有行人加上飆車不減速 黑車 9成9

更何況 黑車車主自己承認有看到銀車,也有看到行人。
銀色車已過半加上他出來時是沒車,而是黑車車速快讓自己無法停
責任上
銀車路口未停止再行
黑車超速及不煞車想直接衝過去
人雖有路權但未依規定行走
herblee wrote:
誰有這個路口的"優先"使用權利 ? 是 特斯拉 而 非 銀車 沒錯 !(恕刪)


未必....樓主討論的就是當支道車輛取得路權後,通行時....你要她怎麼禮讓主道上橫空出世的特斯拉
銀色車的駕駛看起來像是個老人家. 眼睛不好.反應也慢 我看影片銀色車是可以避掉這個車禍的. 只可惜他的反應太差了. 這不是替特斯拉說話. 但這位駕駛實在不適合開車. 特斯拉都已經到眼前還不急煞. 只能說幫不了他. 同樣的.特斯拉也可以急煞. 至少可以減少撞擊力.但他選擇硬衝. 只能說都是命啦.
上下班路段有一處是主幹道2+2有分隔島,需左轉進支線(1+1)。

某次,號誌燈是圓形綠燈。前車看對向沒車左轉,結果對向飆出一台車。當然兩車就撞在一起了...

主幹道在這邊微彎,視距沒有很好。當下覺得這樣走風險很高,後來都改走另一條路,雖然要多等個紅綠燈,但比較安全



我認為在這種不算單純的路口、市區或住宅區,車速與肇事率是有關係的

另外,我覺得銀車駕駛可能在注意另一向有無來車而忽略了黑車
t101nw wrote:
銀色車已過半加上他出...(恕刪)

人應該是沒有違規 警察有說明了
advantage wrote:
如果銀色車後面有行車(恕刪)


你說的是這個嗎????

我是覺得這個角度看特斯拉一整個就是開超快,肯定有超速!
但是酸民們說人體測速不能證明特斯拉超速,所以我只能說,你開太慢
再更快一點就可以在行人和銀車出現前通過了!!
按這裡檢視網頁
alphaelf wrote:
沒有行人 黑銀 5 5(恕刪)

拜託別開車走在路上了
路權基本知識駕訓班現在應該都有教吧 再去考一次吧
*心灰意冷* wrote:
所以在路上大家一起比(恕刪)
高速限速200!


高速公路應該學習德國採無限速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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