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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些網友冷血評論蘇花公路6歲童遭重機撞擊死亡看法

argemiya wrote:
你上面說的跟這個事件...(恕刪)


事故地點
那裡是有斑馬線給行人穿越的嗎?
HELL0 wrote:
事故地點那裡是有斑馬...(恕刪)
和中我記得在過去那個風雨操場是有斑馬線,對五歲兒童而言斑馬線根本不是重點,五歲孩子還不懂這些事,在這種筆直道路上,兩旁都是住家,還無視才是重點。
Irish Coffee wrote:
用不著重寫,直接更新...(恕刪)


所以呢? 超速就是造成死亡主因?
明知到最早的原文數據是有誤的,到現在還不刪除,想再帶風向?
還是在看能不能釣到沒看完整篇文章的人?

根據影片中時間第30秒壓到白虛線
影片33.8秒撞到小孩,中間經過7個白虛線
也就是說3.8秒約騎了74公尺左右,時速約在70公里上下


重機騎士平均每秒約前進20公尺(時速70公里左右)
小孩衝出來的反應時間只有約0.8秒,距離約13公尺


根據國立交通大學運輸研究中心煞車距離與車速關係圖
及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90年 4 月 24 日運安字第 900002569 號函等資料所示

一般駕駛人之一般平均反應力,為四分之三秒(0.75 秒)
行駛時速為時速 60公里計(即每秒行駛距離 16.66 公尺)
煞車距離約需 16 至 20 公尺,反應距離約需 12.48 公尺(16.66X0.75=12.48)
其煞車及反應所需距離合計需約33 至 36 公尺


上面那段是什麼意思,
即便照限速60KM騎乘,當你眼睛看到小孩衝出,剛要按下剎車就會撞到了


我們再來看交通部的說詞
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研究指出,由於行人、自行車及機車之保護性差,當撞擊速度由30kph增加至50kph,人員死亡的機率會由10%大幅增加至80%


統整就會得到即便照限速60公里騎的話,死亡率也是至少80%~85%以上


講難聽點,你連思考都不會思考,直接引用一個過於荒謬的數據來扣超速
時速100撞到人重機還不會摔車,真當重機是四輪車?

企圖把小孩衝出而死亡的責任推到騎士超速上面
照限速騎小孩一樣必死無疑啦
維朗暢力 wrote:
真的就是一堆垃圾毒瘤...(恕刪)


所以哩??
在你眼中,不論重機是否照規矩用路
都是不遵守規矩的垃圾
那.............守規矩守辛酸嗎??
反正就算照做,你還是要扣帽子,而且是扣全部人
Irish Coffee wrote:

捏造家屬要錢不實言...(恕刪)


人渣專門替人渣護航啦

所以不意外這種冷血護航說法

講更白一點,每天都要詛咒這群人渣,但願他們的家人一個接一個的慘死在他們眼前,詛咒他們自己飆車出車禍不會死的,只會脊椎斷裂終身癱瘓,成為一個廢人癱在床上等死。
有幾個看起來。明明就沒什麼問題。台灣真可憐。在國外沒責任。在這裡就要被撻伐。
也不知道那些留言的。是不是惡意中傷。就在這裡吵架。人有這麼容易挑撥的⋯⋯
影片我在網路上看過了。沒看過沒找過。就別說話了。
死者為大 那火車 捷運不就慘了。某一些人真是強詞奪理

台灣真是情理法啊。各種違規被開罰單時。就在那裡抱怨。
道路設計 交通習慣還在持續退步。沒完沒了的一天
fsvbzq wrote:


那些很明顯且刻意...(恕刪)
重機到底哪裡飆車了
akkeb wrote:
有幾個看起來。明明就...(恕刪)

機車超速肇事沒責任?
那汽車超速肇事有沒有責任?

在國外超速肇事沒有責任?你在國外開過車嗎?
在美國、日本和加拿大,賠到你脫褲子。
olaff wrote:
重機到底哪裡飆車了...(恕刪)

根據另一名網友推算,肇事前和當下車速70多公里,撞擊前2秒和前8秒車速僅減少2.49秒
等於是沒煞車直接撞上

在限速60路段超速20%以上,不算快嗎?
Irish Coffee wrote:
根據另一名網友推算,...(恕刪)


我覺得你是不是忽略了注意力轉移這一個重點?

我猜測啦,騎士當時的注意力應該是擺在違規迴轉的紅車上面,通過後到撞到小朋友的這段時間內,搞不好都還沒回過神來
人不是機器,有時候這樣的數據都太過理想化了,注意力轉移都是需要時間的

您所提的反應時間,前提是他有看到這個狀況,那你大腦都還沒接收到這個狀況的情形下,你要談論煞車是不是來不及? 總覺得有點不太對

冷血的留言當然要譴責,這點我同意,但對於有些樓在那邊大開地圖砲的,別人錯沒必要跟著一起在那邊噴,問題永遠都是在於人,而不是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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