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easy wrote:我幹嘛幫違規的付費~? 現在他們變違規的啦??3樓和9樓時,不是說那邊不是道路,水溝蓋那種~只要擠的進去~都不能成立~咩??突然他們又變違規的啦??你隨便教一教,然後現在罰單請他們自己去繳,真的是"不負責任教學"
既然這麼正義,這麼有閒,為什麼人行道上的機車不去檢舉,這樣以後買早餐只能做公車或是走路,甚至計程車也不能坐,因為下車處是紅線,所以商家倒光光,以後買早餐只能叫外賣。所有事情都有輕重,右邊紅線內的有什麼好檢舉,除非你這輩子沒違規過,不然只能祝福你的善心,違規的時候還能自己檢舉自己,甚至連你親朋好友都去檢舉,做的到再來談自己理想世界,做得到再來要求世人不能有錯,阿門。
送你CD隨身聽 wrote:停人行道當然違規,...(恕刪) 是您說有偏差!我也只不過針對那三台來說,其中一台影響到車流這本來就該檢舉,另兩台至少沒有影響到,但是照片裡有照到,假如警察要開,也是可以,因爲也是違規,只有單純的從嚴重性來抓放,如果照您所說,抓三放剩下,這樣就不叫有偏差?這樣也太針對性了,要做到不偏差,應該要全抓才對,不是嗎?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沒有理由說說的好像自己就是正義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