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ly3682 wrote:
這一來一往也是在宣揚我的理念:不是不要檢舉是要有規範的檢舉,而不是放任檢舉魔人群魔亂舞...
lily3682 wrote:
我的看法與您相同.
這版檢舉魔人太多了,
他們打著你不違規就不會被檢舉的論點,
一有不同意見就圍攻.
更甚者酸言酸語,還上網炫耀已檢舉幾件,
這樣的心態,這樣的品格,有資格去檢舉他人嗎?
種種的亂象,
導致像您這樣的聲音不敢發出!!!
個案請自行判斷
我的論點是檢舉魔人的社會亂象需要加以規範
而不是放任檢舉魔人為所欲為
社會衝突不斷,民怨不斷
基層員警叫苦連天
這是政府應解決的問題
不是放任檢舉魔人胡搞瞎搞
建議你調成10000000張,
因為再怎麼調,累的是你,我爽看電視,都不會罰到我...
只是覺得檢舉魔人這個議題該提出來檢討了!!!
你也來啦,你在這版也很久了,還有英文L跟C開頭的,
應該都在這版活躍很久了...
這台不是我的車,你檢舉不到我,我無關痛癢...
我白天停公司
晚上停地下室
所以基本上,你是檢舉不到我的...
只是單純認為檢舉魔人群魔亂舞的現象應該要規範
那些自己也違規的有何資格去檢舉他人(如殺人犯喊廢死)
還有品格道德有瑕疵的(如整天誇口檢舉多少或PO圖整天喊檢舉心態可議)
總之違規檢舉可以,但應有所篩選規範
不要一些在社會上就自己違規或品格不足或一些奇奇怪怪的怪人(以上沒指任何人,勿對號入座)
全都搖身一變就號稱檢舉魔人
警察要開單也要經過考試才有資格
政府卻放任來歷不明的怪咖化身為檢舉魔人在製造台灣怪現象
PS.有誰知道為何行車紀錄器業者要一台車裝四台紀錄器檢舉?求解?剛踏進這版,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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