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且都能蓋很高...



常在高速公路外側車道定速GPS 95km/hr行駛,
卻總是會超過一堆自稱以最高速率行駛於內側車道的車...



8924132 wrote:
都不超車可以到達最高速限
天大的笑話
按這裡檢視外部影片 (按這裡在新視窗中開啟影片)
小弟就是來說高公局說最高速限行駛
不算堵塞,笑話一場.(恕刪)
CUFOX wrote:
不知道你想表達啥。
總之,任何一條道,在每台車距剛好只有安全距離,且速度等於最高速限時,
就已經達到合法前提下的運輸效率極限,
這時再怎麼讓車切道,都不會提升運輸效率了。
...(恕刪)
CUFOX wrote:
堵塞的必要條件包含未達最高速限。
..(恕刪)


CUFOX wrote:
合法速度範圍是必要的,不然一般人根本無法合法使用內線。
CUFOX wrote:
如果你是不屑所有速度不是剛剛好110的人,那所有使用內線的人你都不屑囉?
CUFOX wrote:
速度不夠又檔到後車就算堵塞囉,
CUFOX wrote:
但有無違規還要看該車前方是否通暢。
塞車時每台車都堵塞了後車,但不會被視為違法。
chienchenghung wrote:
問題一回覆:
在速限100公里路段,用路人可以最高速限時速100公里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惟為維持超車道之功能,本局仍宣導建議用路人不要長時間行駛在內側車道。
有看到嗎!!
也是建議不要長時間行駛(佔用)在內側車道!!



陳阿瓜~ wrote:
好啦好啦
那你到底要不要回覆以下內容? 還是故意迴避??
你都講了這麼多了 大方承認一下應該沒關係啦 對不對
所以您的意思是管字第0990019210號函 無效?
且您認為高公局有以下疏失:
1. 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2. 逕行解釋法規,未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
3. 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不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
以上我的理解正確嗎?
...(恕刪)
herblee wrote:
並不是, 這是倒推法規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狀況下,○○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此為但書, 但書只能限縮解釋, 不得倒推
○○狀況下 → ○○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是單向涵攝 , 單行道 , 不能倒過來 !
條件成立, 是這種速限 !這是一種可變速限規定!
條件不成立, 回到原速限 : 最低-最高速限區間(高管規則5)
最高速限(高管規則8-1-3(但書)←切換→ 最低-最高速限區間(高管規則5)
條件不成立, 是換另一種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