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nhead13 wrote:其實我是贊成遇到這種...(恕刪) 看完這篇的心得樓主嘴巴上說要大家給你觀念上的開示但實際上又一直反駁大家給你的觀念而且你的觀念又和現行法規有所出入那到底是誰的問題?反正在路上順順開不違規不當三寶基本上就可以避開這樣的問題了吧P.S.我一直在想300nx到底是哪台車...
twinhead13 wrote:其實我是贊成遇到這種...(恕刪) 這觀念有點錯誤。1.車本來就是在路上跑。但古董本來就不應該放在路邊。2.有錢買超跑,是因為人的經濟條件許可,跟炫富有和關係?他是把車開到人行道嗎?要逼得大家一定要看到他嗎?剩餘的部分,個人就比較同意,同樣的肇事程度,不應該與受害者的絕對損失計算。應該要以比例原則計算。那富人一定會覺得,自己被撞了實在倒楣。但這也不是保險的意義所在嗎?
好幾年前我沒考駕照前就知道要有防衛駕駛的觀念,自己不撞人沒用,還要嚴防別人撞你,學校跟軍中也都有在灌輸這觀念先不管原因,今天肇事是自己發生的,怎麼是先怪別人在路上才讓自己撞到?而且難道不是富人就要不分青紅皂白站弱勢那一方? 你非黑即白的觀念才是加深M型化的元凶吧? 難道你不知道社會主力是中產階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