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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魔人 年誘5千車受罰 龜速設陷阱 迫違規超車

每天上來偷看01,看風頭過了沒?一句話都不敢講,出門怕被跟蹤,車怕被砸,公司給他請假去避難,這大概就是他現在過的生活吧?

同事冷眼看好戲,做人何必做到這樣呢?
台中青果社上班, 30歲,姓林,C.C是名字的英文縮寫
開著白色puris,車牌1172-U7

不曉得有沒有買好保險....
f2003ga wrote:
第47條第五項可以...(恕刪)

對不起除了常用法條外警察通常不熟,所這條法規警察要問一下適用情況,不信可以打電話給任一警察局交通隊查證。
南投交通隊說不違規喔~5/7蘋果日報頭條寫的。
南投交通隊也說,綠燈不走、紅燈提前停等設局手法,皆未違反交通法規,後車若沉不住氣違規超車,即使事後「反舉證」也難爭取免罰。
自己小心注意車前車後狀況
我看了下道路交通處罰條例
第43條四款罰的比較重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五、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所以四款中的三種情況之一只要是一種情況成立就算吧
所以直接停在車道上的並不是違規停車而是路霸喔~

cc0110..............這人還活著嗎?

之前一直在想要怎麼樣的開車方式可以締造這樣的油耗

現在我懂了
Koei
koeirene wrote:
cc0110..............這人還活著嗎?

之前一直在想要怎麼樣的開車方式可以締造這樣的油耗

現在我懂了
..(恕刪)

我也懂了@@








最省油的檢舉魔人.....誰能跟CC比?


CC開車檢舉違規車輛只耗電省油,但CC不說.....
發現cc兄上wiki了,不過因為資料不足可能之後會被wiki砍掉,有神人要去幫忙編輯的?
留名青史了,真算得上是光耀門楣了。
哈哈,竟然又被那個人回報了.

今天下午去五權南路那邊吃了快10年的肉圓攤買肉圓吃.
有順路所以有稍微注意了一下.
不過沒看到.

想也是,畢竟是上班時間啊!
神隱宅男...
akka654 wrote:
每天上來偷看01,...(恕刪)
交通規則本意是要大家開車有共識以保安全, 但像cc先生這樣的行為基本上已經造成其他人的不便跟危險了,有點本末倒置了...現實社會就是情理法都要考量到啊...
吳柯窟~活在當下~我們的生活我們的精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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