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5168 wrote:以現在社會如果車主跑...(恕刪) 01的慣例是"發文的多是自己人", 所以獻策的有, 加油的也有!不知對方車主現在是否也在某論壇一面倒的被獻策? 被加油?...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這年頭真的不能太"好心"... 因為我就曾經安慰撞我的人"別害怕", 到最後反被對方說是"肇事者"!)
為人父母的心情~我能理解1.該賠的就賠對方車主吧~1萬就解決了不是嗎?(有違規停車~警察早就開單了)2.對方在旁觀看等你來處理也沒有錯阿~(錯在沒有去跟小女安慰嗎?)3.就算要找出害你小女去撞的,也應該是去找那個叭你女兒的.4.害你女兒心情不好~或是心理的創傷~樓主你自己也有責任.
有遇過車禍就知道,維修金額要求考量折舊因素是保險公司一種慣用手法,看保險公司站在哪一方。從保險公司立場,舊車本來後視鏡也是舊的,換新的就超過原來價值啦,當然要求折舊來算ponjiayulady wrote:你這種算法根本不合理假設你的賓士車停路邊後照鏡本來是好的可以用結果被人撞斷對方只須給你一千你能接受??你要恢復原狀的話還要自己塗牛屎給原廠9000而你什麼都沒做錯這樣合理??撞壞就全賠嘛,哪來那麼多理由
官字本來就兩個口 不同的法官對民事判決都少有裁量權.看運氣.要嘛和解要嘛給法官判.花這麼多精神搞這些.勞民傷財何苦來哉..心有不甘就給法官判吧.判多少就多少這樣也公平點.不過根據經驗法則法官都很低遠低於車主的期望值因為要折舊.看原廠報價多少攤折舊.搞不好幾百就結束了.所以自己選吧.要我.我就是我陪你多少願不願意?不願意那就給法官裁定吧.不需要聯絡啥的省的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