ˋ蔡帥ˊ wrote:
樓主怎會無肇責勒.....(恕刪)
按照法規來講 樓主本來就無肇責....
機車今天沒跨越雙黃線 那還有得說
問題今天機車搶快 跨越雙黃線....
而且樓主的車子 已經先進入車道 那車道優先權就是樓主了
難道樓主還要急煞 趕快讓他 然後被後車追撞 騎機車的也是直接走掉
然後再跟候車 喊嗎? 車禍傷害 是 過失傷害
只要無過失 基本上 幾乎不成立
騎機車亂騎 車禍就想敲人一筆
那大家都別上班了 騎上機車 來亂衝亂騎
這樣就可以敲上好幾筆 不是嗎XDD
hn705782 wrote:
https://ww...(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