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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 在國道上輾過重機騎士 , 需付刑事或民事責任 ?

重機真是太偉大了
還要幫忙照顧教導那些駕駛技術爛透的駕駛該怎麼開車
還要負責提升國人駕駛觀念與水準
奶奶的熊,考駕照沒告訴你要保持安全距離喔?
腦殘就別開上去國道阿

tansywen wrote:
這已經有汽車、機車駕駛示範過了,要負責任。


需不需要負責

還真是要看狀況開過庭才會確定

從筆錄 , 到檢察官(事務官) , 法院 ...一直到定讞

我說過了

就算沒事也一樣讓你難忘

別的不講

事關刑事訴訟 , 你請不請律師???


wishleakage wrote:
30:30阿?? ,...(恕刪)

喔喔~ 針對我的發言~
那你想不想試試 時速不用高 在60公里就好
看是要你撞我的汽車 還是我要去撞你的重機
看是你倒楣還是我倒楣...
守交通規局 酒駕說了幾年了 還不是常常撞死人 只要有人在的地方 就有失誤
這樣你懂了吧~

別強詞奪理 危險的東西 依舊是危險 你都知道連高速公路鐵包肉的汽車都這麼危險了
你還想上來當人肉砲彈 什麼添一筆兩筆 人命不值錢喔...

不要因為自己的快樂 讓別人增不必要的危險...

這裡有沒有人跟自己的家人 說過這個一提再來發言的 有的請說一下心得
看贊成的有幾票 反對的有幾票

平面阿飆當不夠 還想上國道來當阿飄...
這就要看死亡原因了~~
到時後會請來鑑定小組~也會解剖屍體看死因!!
看是因為什麼原因致死~再來判定肇事責任歸屬~~
如果死因不在你、我~多少也是要付一點道義上的責任!

我們這裡有發生過前一臺車子撞到人~!(肇事車輛逃逸)
後方大卡車煞車不及輾過致死~~(後方有行車紀錄器還大卡車清白)
因為發生事情只在一兩秒之間~~
雖然錯不在大卡車但是多少也付了幾十萬的道義賠償!!(達成和解)


不小心流露出 wrote:
而多半上高速公路更是為了 "玩樂" ...不是嗎?)


搞笑喔

那你要不要叫那些開車上高速公路為的是去外縣市遊玩的人

都不准上去

不要再住在深海的大鳳梨裡了好嗎
1.高速公路時速與平面、高架不同,反應時間不同。
2.重機發生事故,容易人車分離,飛到隔壁車道,在怎樣的安全距離都沒用。
3.第一頁就有人放影片,值得注意的不是摔車,而是摔車之後一群人在國道上跑來跑去、牽車,更危險。
4.雖說重機應與汽車一樣行駛,但哪台重機不鑽車?若高速變換車道,重機與汽車容易發生擦撞。

還有,版上的重機駕駛們不要在開大絕,說什麼汽車也一樣,這裡是台灣,重機就是少數用路者,就是必須放大檢視,請認清事實,大家反對不是眼紅您跨下的重機,而是怕您出意外時,造成無謂的傷亡或糾紛。

重機駕駛容易有一種現象,沒違規就說自己行為良好,違規就拖汽車下水,說哪台車沒違規?照這樣說法,重機何必遵守交通規則呢?台灣交通已經夠亂了,台灣法官已經夠爛了,以後上國道請先拜拜吧!


picasong wrote:
台灣政治生態:政府無能,政客鄉愿,選票第一
動不動就說"國外也是這樣",從沒了解台灣駕駛文化與國外的差異,
開放國道重機上路,應好好再思考才是...(恕刪)


既然大部分人民都不贊成重機上國道,那明年立委選舉時,就不投票給提案的跟支持的立委,我想這是最民主的作法。

e1299129 wrote:
1.高速公路時速與平...(恕刪)

你如果有從2002年就開始在網路注意這些話題就可以知道,為什麼機車違規要牽扯到無關的汽車違規?因為先有人把機車違規扯到無關的路權,所以把無關的汽車違規扯進來只是一種同型式的回嘴而以。

肇事後的法律責任問題,是判決議題,不是路權問題,這要請教專業法律相關人士。如果覺得判決不合里,矛頭該指向司法,不是交通路權。強姦犯被判輕處,如果你知道問題是恐龍法官,而不是應該所有女性門禁或所有男性去勢,那應該可以理解交通事故的判決問題不是指向路權與否。

再吵也一樣不會有結果
既然都開放了
大家就小心點吧
把力氣留到第一位烈士出來時再來爭論..不是比較實在!?

乙烯 wrote:
拉什麼風?我騎重機是...(恕刪)


第一次看到有人騎重機是為了省錢的....
那怎麼不騎一般速克達就好了更省...
反正在省道上騎重機也不會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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