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ahe wrote:隱約看到你的老師們在哭了~~...(恕刪) 哈~你怎麼說都沒關係,老師是哭是笑那是他家的事,問題是你都避答嘛~只會耍嘴皮;你說不出口的我幫你回答好了,分母相同分子相加,15.7比6.3證明最低路權的小羊與黃牌,事故率比紅牌重機高,運研所百分比數字可以證明一切;如果你還是堅持小羊還是最安全的,所以你一定認為,連禁行機車的路權都沒有的小羊才是最適合上高速公路的無誤。
bulahe wrote:當然沒關係,因為我說的是對二輪族最安全的方式。機車路權團體倡導的路權反而是最危險的~~請參閱第一天的連結~~...(恕刪) 哈~你說的最安全方式造就了15.7的肇事率,比紅牌多一倍有餘,怎麼回事啊?
bulahe wrote:我很正面的回應啦,只...(恕刪) 跟據 內 政 統 計 通 報一○○年第三十六週100年1-7月警察機關交通執法概況小客車為肇事主因造成之A1(撞死人)事故總計:自用小客車+營業小客車(274+18)=292小貨車為肇事主因造成之A1(撞死人)事故總計:108大貨車為肇事主因造成之A1(撞死人)事故總計:104汽車為肇事主因造成之A1(撞死人)事故總計:自用小客車+大貨車+小貨車+大客車+營業小客車+特種車(274+104+108+11+18+2)=517機車為肇事主因造成之A1(撞死人)事故總計:517以上統計數據再分別依 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 數據,除以七月全國車輛總數可得肇事率自小客274/5,730,627=0.00004781326720444377小客車(自小客+營業小客)292/5,899,701=0.00004949403368068992營業小客車18/87,323=0.0002061312598055495←季軍大客車11/29,349=0.0003747998228219019←區居亞軍小貨車108/843,292=0.0001280695180317138大貨車104/163,201=0.0006372509972365365←叫我第一名!得冠軍啦!特種車2/50,038=0.00003996962308645429汽車(自用小客車+大貨車+小貨車+大客車+營業小客車+特種車)517/6985581=0.00007400959204395454←汽車肇事率怎麼看都只是機車2.153694588895436倍而以啦(真的沒有很高哦?)機車517/15,044,808=0.00003436401448260423以上 跳針同學您還有疑問嗎?
bulahe wrote:當然沒關係,因為我說的是對二輪族最安全的方式。...(恕刪) 既然這麼安全,就去努力阻止其發生呀!坐而言不如起而行的道理,還要再說嗎?現在整個方向就是朝有限制的試辦方向進行,輿論沒有強力反對聲浪跟具體反對行動,重機團體也還可以接受,這就是現階段的賽局納許平衡,就只有你跟其他持好笑反對立論的人躲在螢幕後唱高調。反對者曰:"萬一大型重機摔車滑到我前面害我揹上過失致死"...(為了還沒發生的"萬中無一",要叫行政權去公開吐槽修理司法權嗎?還有萬一對向車失控衝破分隔島撞過來呢?還有萬一天黑黑前方有車故障卻沒放警示牌呢?還有萬一大型車翻修胎爆胎失控掃過來?還有萬一.....)"大型重車爭路權跟廢死團體一樣"...(記者最愛這種對立跟類比題材!廢死團體應該很樂意找你聊一聊)"為什麼不公投決定,沒有經過我同意怎麼可以"...(何謂"路權"?你以為是小學生開班會呀!)"已經很多汽車了,不應該再開放"...(都會區人口密度高,有規定明年畢業的新鮮人一律不准應徵都會區工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