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宇黃 wrote:
這就是臺灣的社會一個...(恕刪)
所言甚是,台灣人永遠先想到的是自己,反正別人小孩死不完,
等到出事了再來怪東怪西,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多一點守法的人,少一點違規事件,
我們走在路上也比較安心!
不管從制度面或是執行面著手,我基本上都贊成。
現在我甚至不敢讓我的小孩自己過馬路,
天下父母心不是嗎?
可悲啊!!
linpredator wrote:
這位網友巷內的
我也是住新北市
但我覺得台北市效率真的好很多
一個禮拜不到就製單告發了
新北市因為我寄蠻多的
所以都要兩個禮拜以上才製單告發
08594088 wrote:
又是一個自以為似的人
不曉得在這邊自爽什麼
原來現在有行車紀錄器的人
都跟01上面一些人一樣
先告為贏
最好是你開車都不會違規
但就算你違規了
又如何.....
別人又不會無聊到去檢舉你這種人
難怪你們這樣的人會這麼囂張
反正網路上也不會有人無聊去查你們是誰
更可以無忌憚的去做這些事情
...(恕刪)
arithman wrote:
擋救護車的怕超線被開罰單,罰單一張了不起 600~900 吧,而且你可以申訴銷單
不讓救護車才真是笨,罰單一張我記得可以開到 6,000 元吧
樓上到便利商店買咖啡被開單的,當然您是倒楣剛好附近有值勤員警啦,會買咖啡的人應該常買,我猜你恐怕買個20~50次也只被開一次單。但同樣的也請您將心比心,萬一因為您為了買杯區區 100 元不到的咖啡,違規停車,導致其他用路人車禍,您作何感想?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啦,罰金 900 若是跟發生事故後幾千幾萬甚至幾條人命比,小意思啦!
我還是覺得交通號誌、標線、規則,有其設計的道理,各縣市的道安委員會也不是閉著眼睛就說這條路要這樣畫線,那條路那樣畫
我很久前騎機車遇上紅燈給他右轉,也被開單啊,我前面那台凹說他轉的時候還沒紅燈,我就凹不過去了,罰金繳了,知道會痛,以後就不紅燈右轉了
禁止紅燈右轉的通常就是因為橫向車流可能會撞上你右轉的車輛,這邊講重點路段,鄉下或偏遠地區我覺得不會考量這麼細,有人如果要權宜考量自己行動,那就自己保重
若干年後,我也遇上我直行方向轉綠燈了,結果我騎出去,被橫向右方違規紅燈右轉車輛撞上把我給撞飛了,撞到在家修養兩個月,還好命還在!試想,如果那個駕駛他也曾經紅燈右轉被開過單,或是被後方有裝行車記錄器的人檢舉,他有沒有機會下次就學乖了,不紅燈右轉了,那也許我就不會被撞到了!?
還有,請回文的人認清楚,檢舉交通違規,檢舉人是沒有獎金的,不要再回什麼檢舉為了獎金這種東西了
既然檢舉沒有獎金,會想要花時間用行車記錄器的影片再那邊找半天以匯出適當影像,然後冒著搞不好被警局不肖員警洩密的風險,還是給他檢舉出去的,為的是什麼?
以這樣講,我反倒覺得是不是大家應該更痛恨環保檢舉魔人?因為這是有檢舉獎金的!
在路上亂丟垃圾、煙蒂,相較於交通違規,我還覺得更是天壤之別,亂丟垃圾只是造成髒亂,交通違規可能導致重大死亡!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