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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交通違規的流程


小宇黃 wrote:
這就是臺灣的社會一個...(恕刪)

所言甚是,台灣人永遠先想到的是自己,反正別人小孩死不完,
等到出事了再來怪東怪西,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多一點守法的人,少一點違規事件,
我們走在路上也比較安心!
不管從制度面或是執行面著手,我基本上都贊成。
現在我甚至不敢讓我的小孩自己過馬路,
天下父母心不是嗎?
可悲啊!!
linpredator wrote:
這位網友巷內的
我也是住新北市
但我覺得台北市效率真的好很多
一個禮拜不到就製單告發了
新北市因為我寄蠻多的
所以都要兩個禮拜以上才製單告發


『XXX 君您好:有關臺端電子文來信反應,於100年5月x日x時xx分許,在新北市新莊區壽山路上(林口往新莊),發現xxx-Gx號營業貨運曳引車,有行駛禁行大貨車路段之情形,經拍照後提出檢舉;經檢視相片,xxx-Gx號營業貨運曳引車,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指示行駛之違規事實明確,已逕行舉發在案,本分局非常感謝您對交通的關心及熱心舉證,祝您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警察分局交通組xxx、聯絡電話:(02)29936788



我檢舉聯結車行駛禁行大型車之路段
隔天就接到承辦員警的電話
他告訴我原先我的照片車牌不夠清楚
(我的行車紀錄器是廣角型的,車牌很小)
他還熱心告訴我聯結車車門旁都會有車牌及貨運公司的字樣
叫我再找幾張更清楚的

當晚我果真找到更清楚的畫面
補寄給員警
隔兩天就收到回信說舉發在案了!

會不爽這車是我親眼目睹此路段機車騎士被大車逼到車禍
而這個路段因為大車違規行駛而發生死亡車禍的事件也屢見不顯
違規行駛山路 清潔車煞車失靈衝撞

我知道檢舉沒有獎金
擷取畫面告發也要花時間
但是想到或許可以嚇阻大貨車司機不再違規
日後可以減少類似的傷亡
我就覺得爽!

以我最近的經驗來看
電子郵件舉發的案件
新北市的效率還蠻快的
樓上大大加油,我支持你~讚!!!
希望大家都有一條安全回家的路.
我想關心一個問題~
問了幾天,樓主到底檢舉了沒?

如果知道沒20趴就不檢舉了,那豈不是把大家的鼓勵踐踏在地?
開始只想拍好照片;後來只想把照片拍好;現在只想好好拍照~

greenegg wrote:
"惡意違規"的標準,...(恕刪)


先搞清楚自己開車的習慣吧?有的人開車就是誰都不讓,
硬要擠硬要插,非要別人讓他,誰會沒事在路上去逼別人的車?
很多行車記錄器的影片,都是只撥對自己有利的部份,
結果是自己開車先白目,然後去惹到大尾的吃了虧,才又上電視哭爹喊娘的說別人是惡霸。
沒有人是聖人,違規也許在所難免,
但違規就是違規,
無心也好,惡意也好,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交通規則越多人不遵守,我們的身家性命就越沒保障。
當有人違規而撞死人,再來追究是無心或故意,不是太遲了嗎?
誠然,有些法規不盡合理,有些執法令人不敢苟同,有些道路的設計是引人犯罪,
但畢竟只有法規能保障大多數人的安全。

記得有一次清晨五點多趕打早球,在快速道路上被守株待兔的警車活逮,
那時前後完全沒車,就算開快實在也沒礙到誰,
況且我的速度八十多一點(速限七十),其實我根本沒注意時速表,
條子叫我過去看測速器,我揮揮手說不用了,
叫他們單子趕快開一開,
我在趕時間。

條伯還跟我對不起,說“你只超速一點點”!
實在好笑!
但是違規就是違規,
我也自認倒楣。
心想:早起的蟲兒被鳥吃。
警察搶業績也搶的太兇了!!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這是我教育下一代的價值觀,
尤其在正義公理淪喪的台灣社會!


08594088 wrote:
又是一個自以為似的人
不曉得在這邊自爽什麼
原來現在有行車紀錄器的人
都跟01上面一些人一樣
先告為贏
最好是你開車都不會違規
但就算你違規了
又如何.....
別人又不會無聊到去檢舉你這種人
難怪你們這樣的人會這麼囂張
反正網路上也不會有人無聊去查你們是誰
更可以無忌憚的去做這些事情
...(恕刪)

隨便你啦
懶得講了
我從來沒說我開車不會違規呀
但我不會惡意 蓄意 故意違規
如果你還是要檢舉我
你來檢舉呀

沒有任何一個人在台灣騎車開車可以完全不違規的
就連法官跟警察都一樣
所以
大家都有違規過
所以都不要抓了?


那些愛違規的人會說
"警察都不管了 你管什麼?你住海邊阿 管那麼大阿?"
"別人也違規阿 為什麼只抓我?"
"你自己也會違規 所以你不能檢舉別人"


那些愛冷嘲熱諷的會說
"那麼愛檢舉 你不會去當警察嗎?"
"又沒獎金 你是吃飽太閒喔"
"為你加油喔 地球和平台灣繁榮就靠你了"


都是一些老梗
當當耳邊風就好
只會轉移焦點

真正惡意違規影響他人交通權利的人
反而沒人管沒人唸
他們還可以大喇喇地說
"大家都這樣阿 你不會嗎?"




這些人的邏輯就是
"你也違規過 所以你不能抓我違規"

這邏輯跟
"你不能罵總統 因為你沒當過總統"
"你不能罵警察 因為你沒當過警察"
"你不能罵強姦犯 因為你沒當過強姦犯"
是類似的 反一下而已




違規有分故意的跟不是故意的


路邊併排停車
後面汽車不得已要跨越雙黃線逆向幾秒鐘

路邊公車計程車併排上下乘客慢慢來
後面機車不得已要騎到禁行機車道

看到黃燈要轉紅燈了
緊急煞車而前輪超越停止線

這些都不是故意的



禁止左轉處左轉迴轉
故意切入連續車流插隊
故意在直行車道衝到前面插隊左轉(不認識路?少來了啦 有是有 機率很小啦)
逆向超車(前方整條路被事故或是惡意龜車擋住的話不算)
闖紅燈左轉迴轉直行右轉
不戴安全帽(安全帽帶不扣好)
騎車講手機
三貼四貼


這些我看不出有那些是不小心或不得已的










還有
跟政府檢舉環保違規或交通違規
都是要附上姓名電話地址的
警方會打來查證
檢舉環保違規還要附上銀行帳戶
因為它要匯環保檢舉獎金給你


我沒檢舉環保違規過
只知道有獎金
拍丟煙蒂的一個300
一天拍10個就好
一天就有3000
一個月週休二日
工作22天
月入6萬6

花點錢買比較好的攝影器材
拼一點的話
一天拍30個
年收入240萬

你說他靠檢舉別人來賺錢
良心過得去嗎?
奇怪咧
怪誰阿?
怪違規的還是怪檢舉的?








arithman wrote:
擋救護車的怕超線被開罰單,罰單一張了不起 600~900 吧,而且你可以申訴銷單
不讓救護車才真是笨,罰單一張我記得可以開到 6,000 元吧

樓上到便利商店買咖啡被開單的,當然您是倒楣剛好附近有值勤員警啦,會買咖啡的人應該常買,我猜你恐怕買個20~50次也只被開一次單。但同樣的也請您將心比心,萬一因為您為了買杯區區 100 元不到的咖啡,違規停車,導致其他用路人車禍,您作何感想?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啦,罰金 900 若是跟發生事故後幾千幾萬甚至幾條人命比,小意思啦!

我還是覺得交通號誌、標線、規則,有其設計的道理,各縣市的道安委員會也不是閉著眼睛就說這條路要這樣畫線,那條路那樣畫

我很久前騎機車遇上紅燈給他右轉,也被開單啊,我前面那台凹說他轉的時候還沒紅燈,我就凹不過去了,罰金繳了,知道會痛,以後就不紅燈右轉了
禁止紅燈右轉的通常就是因為橫向車流可能會撞上你右轉的車輛,這邊講重點路段,鄉下或偏遠地區我覺得不會考量這麼細,有人如果要權宜考量自己行動,那就自己保重
若干年後,我也遇上我直行方向轉綠燈了,結果我騎出去,被橫向右方違規紅燈右轉車輛撞上把我給撞飛了,撞到在家修養兩個月,還好命還在!試想,如果那個駕駛他也曾經紅燈右轉被開過單,或是被後方有裝行車記錄器的人檢舉,他有沒有機會下次就學乖了,不紅燈右轉了,那也許我就不會被撞到了!?

還有,請回文的人認清楚,檢舉交通違規,檢舉人是沒有獎金的,不要再回什麼檢舉為了獎金這種東西了
既然檢舉沒有獎金,會想要花時間用行車記錄器的影片再那邊找半天以匯出適當影像,然後冒著搞不好被警局不肖員警洩密的風險,還是給他檢舉出去的,為的是什麼?

以這樣講,我反倒覺得是不是大家應該更痛恨環保檢舉魔人?因為這是有檢舉獎金的!
在路上亂丟垃圾、煙蒂,相較於交通違規,我還覺得更是天壤之別,亂丟垃圾只是造成髒亂,交通違規可能導致重大死亡!

...(恕刪)

中肯分析
給你推一下
你這種心態很正確的
大家都如果都像你一樣
台灣交通真的會好很多

明明檢舉交通違規是沒獎金的
現在沒有 以後也不會有
那些愛違規的跟冷嘲熱諷的不知道在怕什麼勁


eoskiss wrote:
我知道檢舉沒有獎金
擷取畫面告發也要花時間
但是想到或許可以嚇阻大貨車司機不再違規
日後可以減少類似的傷亡
我就覺得爽!

以我最近的經驗來看
電子郵件舉發的案件
新北市的效率還蠻快的
...(恕刪)

沒錯阿
檢舉交通違規沒獎金
檢舉人還要花時間整理資料
還要跟警方保持聯絡
還要忍受一堆人冷嘲熱諷
為的是什麼?

嚇阻那些交通違規慣犯啦
雖然才幾百塊
有些人可能不在乎
但多少有一點用吧

至於效率
我覺得可能是我新北市寄太多了吧
有時候一天一百多封
難怪舉發速度比較慢


我覺得至少那些自以為開車或騎車很行的人有點警惕吧 , 不然有的老老實實遵守交通規則的人 , 被撞到還被嗆聲 , 不是很無奈嗎 , 其實不只是要檢舉車 , 有些不守交通規則亂闖馬路的行人也要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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