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你運氣還不錯~但你這上法院要主張有正當防衛是挺難的,別聽警察瞎說,有時他們連程序跟要件都不見得弄不清楚了,有時很多情況不見得能在預料的範圍中,希望下次別再如此衝動了很多年前,有個實際案子發生在國道上,兩部車因為超車糾紛,被告將被害人攔下後,二話不說直接至其後行李箱取出武士刀,並朝對被害人頭部與頸部砍下,業經某地院一審宣判死刑~ 這件我沒記錯,新聞沒有報出來版上這麼多人講得如此義憤填膺,要跟人輸贏的,請惦一下自己的斤兩有多重,如果沒有甚麼"爸哭"就請忍忍吧,更何況贏那時不見得能保證後面不會帶來更多麻煩~另外,台中小康講得很多也很直接,但也非全部一無可取,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他沒有說錯至於法律與現實的落差,有時候就看個人取捨,最後,希望你的傷勢能早日康復,祝後續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