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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701起,又是並排違停!

洽貝貝老師 wrote:
新店區中正路併排停車..這樣檢舉能成功嗎?(恕刪)


很明顯併排停車駕駛離座

如果這樣檢舉還不成功的話 也只能無言薯條了

不過我還沒檢舉過新店 有待高手來開示↓↓↓




洽貝貝老師 wrote:
新店區中正路併排停車...(恕刪)


老師好,

新店會舉發,您的這個影片,要檢舉55條,

並排臨時違規停車,要多臨時二字,

不過沒有加臨時二字,新店警也會主動用55條舉發,

試試囉,

讚,

感謝分享,

新店中正路,並排超級多,幾年前我有檢舉過哦。

atoneviolin wrote:
最近感冒有點嚴重,不...(恕刪)


檢舉會讓自己心情好,

抵抗力也會因此增生,祝快點元氣復原哦。

那種剛好有駕駛,乘客上下車的瞬間影片,照片,

因為符合臨時違停55條的定義之一,

所以應該只會用55條舉發,

但是如果是駕駛下車離開,當然就是56條,

我一定補上車前車內無人的照片證據,

以上參考,

加油。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我一定補上車前車內無人的照片證據


看到併大講這句

我的嘴角微微地笑,因為太猛啦

不止檢舉會讓人心情好

看人檢舉,心情也會好,因為曉得有更厲害的人,在治這些違規份子

讓人覺得,交通還是有希望的

併大
Jack 你好棒 wrote:
讓人覺得,交通還是有希望的


感謝支持,

看見您的活耀,讓更多人願意檢舉,

我心中也是很開心,

也給您自己一個


違規(停)現象或許不可能消失,但是違規者態度不可以囂張!

這就是我會堅持下去之原因!

互勉囉!


樓都沉了,貼個影片推一下。

明明後方電線桿旁白線可以停,就是要併排擋住整個車道


junsport1983 wrote:
明明後方電線桿旁白線可以停,就是要併排擋住整個車道


那位駕駛感覺有一點點表達歉意,

(上車前微微鞠躬 8.7 度)

但我一定還是檢舉!

讚!

此樓不沉,

107年是我加倍檢舉並排違停年,

用照片鼓勵願意檢舉者:




junsport1983 wrote:
明明後方電線桿旁白線可以停,就是要併排擋住整個車道...(恕刪)



事實證明停車位根本就很多
但是愛違規的敗類說 停車位不足 政府都不規劃更多的停車位 不得已違規
就我長期觀察
是啦 是沒有停車位啦 違規者去吃麵的那家店面前面沒有停車位
其實方圓一百公尺內一大堆停車位
真的是~懶~而已~~不想走路
A辣愛怕跑 wrote:



事實證明停車位...(恕刪)



說沒有停車位只好違規或併排的真是胡扯,那大家沒有違規停車的人出門停哪裡?


 不外乎就是找黃線、找停車格、找停車場,附近真的沒有怎辦?  多繞繞或是下次再來,心中要有一種觀念:不要製造他人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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