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貝貝老師 wrote:新店區中正路併排停車...(恕刪) 老師好,新店會舉發,您的這個影片,要檢舉55條,並排臨時違規停車,要多臨時二字,不過沒有加臨時二字,新店警也會主動用55條舉發,試試囉,讚,感謝分享,新店中正路,並排超級多,幾年前我有檢舉過哦。
atoneviolin wrote:最近感冒有點嚴重,不...(恕刪) 檢舉會讓自己心情好,抵抗力也會因此增生,祝快點元氣復原哦。那種剛好有駕駛,乘客上下車的瞬間影片,照片,因為符合臨時違停55條的定義之一,所以應該只會用55條舉發,但是如果是駕駛下車離開,當然就是56條,我一定補上車前車內無人的照片證據,以上參考,加油。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我一定補上車前車內無人的照片證據 看到併大講這句我的嘴角微微地笑,因為太猛啦不止檢舉會讓人心情好看人檢舉,心情也會好,因為曉得有更厲害的人,在治這些違規份子讓人覺得,交通還是有希望的併大
Jack 你好棒 wrote:讓人覺得,交通還是有希望的 感謝支持,看見您的活耀,讓更多人願意檢舉,我心中也是很開心,也給您自己一個!違規(停)現象或許不可能消失,但是違規者態度不可以囂張!這就是我會堅持下去之原因!互勉囉!
junsport1983 wrote:明明後方電線桿旁白線可以停,就是要併排擋住整個車道...(恕刪) 事實證明停車位根本就很多但是愛違規的敗類說 停車位不足 政府都不規劃更多的停車位 不得已違規就我長期觀察是啦 是沒有停車位啦 違規者去吃麵的那家店面前面沒有停車位其實方圓一百公尺內一大堆停車位真的是~懶~而已~~不想走路
A辣愛怕跑 wrote:事實證明停車位...(恕刪) 說沒有停車位只好違規或併排的真是胡扯,那大家沒有違規停車的人出門停哪裡? 不外乎就是找黃線、找停車格、找停車場,附近真的沒有怎辦? 多繞繞或是下次再來,心中要有一種觀念:不要製造他人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