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fupafu wrote:不過,我也說過很多次了,有些承辦警察根本不鳥法官,判決書,法條,函釋,甚至署長, A辣愛怕跑 wrote:氣死人了 只能用不斷的檢舉以消我心頭之恨 不鳥長官,我繼續檢舉!檢舉不只消除氣憤,還會很快樂!慶祝 1/10 沒下雨,還只有10度,用並排照片歡慶!
最近檢舉了兩台刷淡車牌的車子這種車一定常常違規所以故意刷淡車牌躲避檢舉但警察都沒開單,回覆如下: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規定為無法辨識牌號,違規事實不甚明確若之後仍有相類似案件建議您利用監理機關意見信箱所以意思是應該向監理機關檢舉刷淡車牌嗎?
Justice.late wrote:最近檢舉了兩台刷淡車...(恕刪) 通常車牌刷淡,只會有一面,車後車牌居多,所以我遇到,絕對是加拍車前車牌照片佐證,計程車可以補上車門車牌貼印,就會舉發。同樣,可以向改車系統檢舉車牌刷淡無法辨識,但同樣要有佐證車號無誤的第二車牌,號之證據。
Jack 你好棒 wrote:給您參考一下 感謝傑克兄的分享,看來您已經身經百戰,可得教授聘書乙紙,讚。不管有沒有檢舉,支持不支持檢舉,只要你的周邊,朋友,開的車子是將車牌刷白,這種人絕對的禍事常常降臨的衰神關注人選,這種人絕對負面,沒有擔當,目中無人無法,遠離這種車主絕對不出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