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keshi.chin wrote:救護車好像只有去告他妨礙公務, 擋救護車→妨礙公務,妨害公務罪比中指→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罪,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受過高等教育又是台大博士候選人,另一個是資深媒體人又是在幫對岸寫文字稿,論身家論地位,無不顯露知識份子的無尚高傲氣勢,要道歉是嗎? "沒門" ..叫那管區去找個官隨便說說就成了,再囉唆的話,拔拔會找海峽對岸領導來通電話,這裡的領導就會頒發給我特赦,一切就當沒發生過.
http://tw.myblog.yahoo.com/jw!ND18.P.aGRkcA5YnH8vZIUhF/article?mid=144請問這篇文章最下面那個電話 02-8772XX99真的是他們家的電話嗎?
2100全民開講 新聞夜總會 偏藍政論節目大話新聞 偏綠政論節目蕭師言 資深媒體人 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人民日報海外版環球日報駐台特約記者T台聲音變小個人並不意外民視新聞採訪新店分局副新局長,副分局長說道:希望社會再給他一次機會.....如果蕭家父子在第一時間出面誠懇道歉,坦承過失之後,仍遭受廣大網友撻伐,這樣網友們確有失公允。然而事實上是蕭父CALL IN,一昧為自己兒子辯解,給人一種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的感覺有錢有勢有關係就可以這樣糟蹋別人嗎? 蕭姓男子駕駛行為分明是目中無人,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救護車上有誰關我屁事,事發至此仍不見有要出面道歉解決的傾向,如此行為,要怎樣讓社會再給他一次機會?
剛剛看完T夜總會真的不知道該說時麼?如果發生哪選前的哪一天擋在連爺爺的公子前是蕭中指T台這些名嘴還是會這樣幫忙修飾嗎?居然還在節目上放著影片慢慢分析的說"蕭中指"開始有點想讓道,後來還是被後面救護車所逼迫比照"嫖妓案"把周遭的人事物都仔仔細細得分析T台這些名嘴是否該改行去當AV名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