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勒, 治亂世用重典, 一般的社會大眾都認為現今的社會是和諧的, 但是就是這樣的偏解, 造成很多似是而非的事情發生. 在的社會從之前就是很混亂的, 就是要用重典下去處理,去管教人民,而不是一天到晚講求犯人的人權之類的事情. 那那些人犯罪時,有想過被害人的人權嗎? 只要立法院的委員們, 夠魄力, 把一些嚴厲的法案通過, 例如: 強姦者, 犯罪行為確定無誤後, 閹割. 或是, 聚眾飆車滋事者, 犯罪行為確定無誤後, 挑斷右手手筋. 等等諸如此類的罰鍰, 這樣才能殺一儆百, 殺雞儆猴. 我相信台灣的大部分人民是有教養的, 但是不要因為幾顆老鼠屎而把整鍋粥弄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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