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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飆車族打人很好玩嗎

推!把這文頂上去

說他們是人渣 那也太汙辱人渣

處無期徒刑 所有納稅人還得養他們養到死

不懂人權團體是主張廢除死刑個什麼勁

為何侵犯他人人權的人 還要給予他們人權
Minolta SRT-100x Lens:Minolta MD 50mm F1.4
打人就是不對了

他們在無名還說那些話

樓上大大說的很有道理

犯罪者在犯罪的那一瞬間~他已經自動放棄了他該享有的"人權"

實在是吼.........


才國中生而已就這樣

真是欠揍!!! 越想越火大!!!!!!!!!!!!

可不可以約一約去扁他們
Canon 5D3, Honda civic8, http://blog.xuite.net/luckyjacky/wretch


父母:我兒子一切都很nice,這之間一定有什麼誤會

液體天空 wrote:
台灣廢除死刑~對所謂...(恕刪)


大哥字字都說到我心坎裡,
真是太有感覺了~
這個社會真的需要一些非法正義,
因為法律只保護權勢和犯罪者。


台灣警察不是很行?
路邊摘花都會被銬進警局..台灣真的是法治嚴謹的國家..



雜車刑責這麼低是吧

01或PPT應該也有一些真正的漢子再看,就麻煩你們了

讓他們知道車被砸的滋味

大頭照都有了,下一步就是做一張懸賞通緝令......

以現在網路的發達,找到家裡地址並不是難事........
阿嬷路邊摘花15分鐘之內馬上被被銬進警局,執法還真是嚴謹,
飆車族隨機砍人只敢遠觀而不敢靠近焉,難不成警力太少寡不敵眾?
飆車族問題存在已久,那些錦衣玉食的人權團體該閉嘴了,
否則總有一天輪到他們自己變成受害者。

之前小護士的全裸招親惹得台南縣的衛生、檢調各單位抄查該診所,
還懷疑其中一名護士從事性交易,但飆車族到處瘋狂砍人,
卻沒有聽過檢調懷疑有殺人行為,是沒殺到大官的子女所以就不重要,
還是女人比較好欺負,所以就該依法辦理?
mobile喇叭嘴 wrote:
雜車刑責這麼低是吧0...(恕刪)


出團時通知一下
以小弟的看法,應該由教育層面開始著手,正所謂"不教而殺謂之虐".要先教育後,再來管束(這樣才不會都是理由)
然後勒, 治亂世用重典, 一般的社會大眾都認為現今的社會是和諧的, 但是就是這樣的偏解, 造成很多似是而非的事情發生. 在的社會從之前就是很混亂的, 就是要用重典下去處理,去管教人民,而不是一天到晚講求犯人的人權之類的事情. 那那些人犯罪時,有想過被害人的人權嗎? 只要立法院的委員們, 夠魄力, 把一些嚴厲的法案通過, 例如: 強姦者, 犯罪行為確定無誤後, 閹割. 或是, 聚眾飆車滋事者, 犯罪行為確定無誤後, 挑斷右手手筋. 等等諸如此類的罰鍰, 這樣才能殺一儆百, 殺雞儆猴. 我相信台灣的大部分人民是有教養的, 但是不要因為幾顆老鼠屎而把整鍋粥弄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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