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

小市民路權的要求, 也期望150能像日本, 香港上高速公路

開放150CC的機車能上高速公路?!
會不會想太多啊?!
那麼以後,假日晚上,高速公路上不就一大堆小鬼飆仔?!
我光想到上下班時間,市民大道,民權東路這樣的情形~
就覺得是不可能的一件事!
開版大是認為高速公路還不夠擠嗎?!
還是認為救護車都閒閒沒事做?!
你有站在高速公路的路肩過嗎?
一台小車就好了,別說像是大卡車之類的,時速90公里,從你身邊經過~
包你那150CC的機車,搖搖晃晃!比颱風天騎車還刺激!
更別說是接二連三的車流量!

台灣才多大一個?從北到南騎機車,也才多久時間?
在台灣,我只能說,機車大多的使用者都是拿來通勤,而非騎長途的!
再者,台灣大多的騎士,觀念還不是很好!
ASSOLUTOLEO wrote:
同意假如距離在縮短點...(恕刪)


引擎沒你想像中的脆弱..

就算有 也是人為因素

--

馬路都鋪不好了

還想談高速公路(高架)...

開放了影響最大的是四輪

什麼時候鑽來一台兩輪的給我撞都不知道(提心吊膽)

台灣人的用路習慣還要很長一段路..!

等到有辦法像日本人守法

才有機會談(政治面.. 更難!! )
------------------------------------------------------------ 氣狂心不狂 斬人數百? 手持
美方跟國會的報告(我國官員翻譯本)
(一) 汽、機車:
2007年11月1日交通部開放5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允許行駛於大部份高速公路,並責成高工局研究全面開放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之可行性,該研究之期限為2009年11月。台灣對小汽車之進口關稅為30%,對250CC至500CC重型機車之進口關稅為18%,對500CC以上重型機車之進口關稅為20%。
-------------
我國政府允諾WTO
十六、未來我國開放進口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後,重型機車有哪些道路行駛之限制?(第71段)
  我方承諾,未來開放進口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後,除二條主要之高速公路外,一般市區道路均開放前述重型機車行駛。

---------
問題太複雜了,我國生產的150cc機車輸往其他會員國都可以行駛高速公路,其他會員國進口的150cc機車以上確連快車道都不行

牽扯到非關稅貿易障礙是很麻煩的事,本國官員一個頭相信已經三個大了

怎麼跟WTO交代,又怎麼跟本國民眾交代(相信多數汽車駕駛人是不願意分享路權的)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認真來討論一下
全世界有哪個國家像台灣一樣
有超高密度的機車人口然後還開放高速公路供機車行駛的
所以用其他國家的數據來做為開放與否的依據根本不可行
因為根本沒有前例

如果有開放可能,用排氣量作第一個限制,再佐以車重會是一個比較適當的門檻
150CC真的是太小太輕了
不曉得這邊有多少人曾經騎過快速道路跟西濱
人+車沒有超過300KG,我都覺得不太穩

另一個問題是機車大燈照明度跟車體辨識度的問題
台灣的高速公路除了近交流道的路段外,其餘都是沒有路燈的區域
目前除了少數機車配備汽車用級的大燈可堪應付,多半都是35W左右的大燈
根本不足以照明高速行駛的道路
當車速在100KM時,人的視線大概要放在100-200M遠的距離
就算是晚上也大概是接近100M
以目前街上看到的大部分機車的尾燈辨識度,都算不及格
不過這一兩年新出的機車尾燈辨識度都算很高了

最後就是車速的問題,最少要能夠跑到目前法定速度+10KM的上限
也就是120KM(這是目前能夠合法騎乘的最高速度)
這個要求的目的在於跟上車流的能力,當車流是100KM時
就算你在外側車道跑最低60KM,事實上都會造成回堵跟增加自己行車的危險

我覺得一台機車最少要先通過這三個門檻才有資格談能不能上高速公路


米咖 wrote:
美方跟國會的報告(我國官員翻譯本)
(一) 汽、機車:
2007年11月1日交通部開放5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允許行駛於大部份高速公路,並責成高工局研究全面開放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之可行性,該研究之期限為2009年11月。台灣對小汽車之進口關稅為30%,對250CC至500CC重型機車之進口關稅為18%,對500CC以上重型機車之進口關稅為 20%。
-------------
我國政府允諾WTO
十六、未來我國開放進口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後,重型機車有哪些道路行駛之限制?(第71段)
  我方承諾,未來開放進口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後,除二條主要之高速公路外,一般市區道路均開放前述重型機車行駛。...(恕刪)

就是這一段我很好奇.
美方跟國會的報告(我國官員翻譯本)---這是美方報告美國國會還是--?
若是報告給美國國會的內部報告,出現交通部開放5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允許行駛於大部份高速公路???

還是這是台灣對美國的報告書? 若是對美國的報告書.幹麻要翻譯本? 這是對外的報告啊...

而且台灣給美方的入會承諾是--我方承諾,未來開放進口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後,除二條主要之高速公路外
排除二條主要高速公路,是台灣承諾,美方接受的........

不知有誰可以解釋上面的意義嗎? 因為我一直不懂這是台灣內部文件還是美國對美國國會的內部文件...
烏梅綠茶不加糖 wrote:
就是這一段我很好奇....(恕刪)

第一部份:
http://ekm92.trade.gov.tw/BOFT/web/report_detail.jsp?data_base_id=DB009&category_id=CAT550&report_id=168689
(國貿局網頁)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於3月31日(美東時間)依據「1984年貿易及關稅法」第181條及「1988年貿易綜合及競爭法」第303條,公布年度向美國國會提交之外國貿易障礙(NTE)報告,主要目的在於列舉外國貿易政策、智慧財產權、外國對美之重大貿易障礙與扭曲貿易之措施、影響美國國際競爭力及美國產品與服務之出口,以及外國是否履行與美國簽署之貿易協定等對美商之市場進入、產品競爭力等,產生不公平與不利影響。該NTE報告將作為美國國會制定美國對外貿易政策,以及301條款與特別301條款檢討之參考。

第二部份是我國允諾WTO的部份條款!
(我入會工作小組報告草案)

為何我國要允諾WTO路權?因為這涉及"非關稅貿易障礙",簡單解釋是 :
台灣生產外銷的150cc以上機車至其他會員國可以行駛高速公路
其他會員國進口到台灣的150cc以上機車,確無法行駛高速公路,甚至連快車道也不能行駛

基於
WTO宗旨
提高生活水平,保證充分就業,大幅度穩步地提高實際收入和有效需求。
擴大貨物、服務的生產和貿易。
堅持走可持續發展道路,促進對世界資源的最優利用,保護環境。
積極努力確保發展中國家,尤其是最不已開發國家在國際貿易增長中獲得與其經濟發展需要相適應的份額。
通過實質性削減關稅等措施,建立一個完整的、更具活力的、持久的多邊貿易體制。

WTO基本原則
非歧視性原則(最惠國待遇原則,國民待遇原則)
透明度原則
自由貿易原則
公平競爭原則

這樣就構成非關稅貿易障礙,違反WTO宗旨與基本原則!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wieter wrote:
不曉得這邊有多少人曾經騎過快速道路跟西濱...(恕刪)


小弟的RV150偷上過西濱高架
老實說
80左右就差不多了
再上去就不好騎了
至於600的檔車...
啥... 我剛剛騎到120啦?!
完全沒有感覺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但直不直就不知道了。
一切都是民眾自己亂想的,之前政府蓋高速公路時,也是被一堆鄉民罵說蓋啥高速公路,我連車都沒有!

2007/11/1前,反對者也是認為重型機車行駛高快速公路死傷一定是一堆.....

不要為反對而反對,政府為何先開放一條高速公路支線?就是要讓汽機車習慣和平共享道路資源!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我是沒事不會把重車騎上高速公路的那種人 !! 但是我覺得不管人民用不用高速公路 政府都要針對高快速公路做出完整的規劃與良好的路況保持 !!

看到許多人還是愛講台灣駕駛人的道德不夠及質疑150cc太小不能上高速公路等等 ! 我要問大家一件事就是: 請問道德有沒以一個標準來評估的呀 !? 道德要達多少標準才能開放機車上路的呀!?


一個先進的政府官僚及人民要了解道德標準是抽象的 完整的法律制度才是規範社會運作的王道 !!










要是開放大型重機能上高速公路的話~

法令一公佈施行當天~我馬上就去牽一台~~~~

連我老爸都贊成了,他說要是重機能上高速公路,他馬上要跟我一起去看重機了。

期待中阿~~不知何年何月能成功~~
  • 4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