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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重機高速撞賓士案發地 決定降速限 設測速照相!

政府可以直接把市售車的速度上限鎖在50 km/h,這樣一勞永逸,連告示牌都不用設
不去取締重機把牌往上扳的問題,就算限速20公里那些重機還是不會理你的。

因為照相機只能取締乖乖牌的駕駛
東方名豬 wrote:
多設立一些測速照相機,然後級距式的重罰,累犯就吊扣駕駛執照


贊成罰鍰依超速程度累進重罰,超過一定程度直接加倍
一段時間內依超速次速再累進加罰,再加上公共危險罪
下次再出車禍限速改成30?

人家都騎到100以上你誰還會管你限速阿

官員腦到底都裝甚麼實在很好奇
一山還有一高,雞蛋還有雞蛋糕...!!!
那內線就別禁行機車啦!!
只降速其他規矩不改有意義嗎?
交通爛這麼久都不改都不聽聽一些網路上一些的看法去修改道路
該路段增設獨立飆速專用道
在上面不管任何車輛
傷亡一律無法律責任
任何保險均不賠

讓民眾自己選擇~~
(我選一般車道)
上回大卡車砂石車甚麼的撞總統府後, 也有喊要禁行機車, 這官員的腦袋不意外拉...

整個問題根本不是速限問題, 70公里降為50公里, 逞罰守法用路人, 乾脆限30公里好了..豬腦一堆
警方真的不需要降低速限與設立測速照相
只要把重機騎士插入賓士車的照片放大
像那種建案的特大看板 立在路邊 寫個特大的"慘死!" 字樣
就可以達到警惕效果
A辣愛怕跑 wrote:
警方真的不需要降低速(恕刪)


沒用

幾年前靠近楓港彎道,
有陣子路邊立一台撞爛的汽車做警示, 後來撤走了

會超速違規的都沒用
這路段再接續多設幾個測速照相,就可以形成另類的簡易版區間測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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