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是說實話 wrote:賓士車這行為(從貨車死角衝出,騎士未注意)就算騎士在快車道速度80也難保沒事至於200公尺我會不會讓如果在我觀察有無來車時眼睛眨個一下來車距離就少個3-50公尺我也找不到我不讓的理由 人的距離感在遠方毫無精度可言當地速限70km/h就依您設定80km/h百米多的路面淨空80k到撞擊前有7秒反應時間200k到撞擊前有2秒反應時間
缺口是拿來給行駛在內側的車左轉或迴轉用的不是拿來讓你便宜行事直接從路外橫越車道用的賓士如果右轉駛入車道後一道一道慢慢切到內測結果被追尾...那就零肇責但這種從路外駛入想直接橫越馬路到對向的沒有肇責就神奇了就像有人說的,那以後大家都看到有直行超速車過來就衝出來給他撞就好,反正都別人的錯 這種東西就是標準一堆人天天違規沒被開單就以為自己很守規矩了一樣出了事就是一條一條算嚴重超速是肇事主因...但違規橫越馬路不會沒有肇責
JChang1987 wrote:第一,我認為那邊肯定不是路口, 個人倒是認為那邊是路口,因為除了分隔島空著之外,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車道線是沒有劃的。若那邊的定義是一般道路的話,就會有劃車道線。所以我認為,C300的路線是合法的,只是需要禮讓直行車。
Panchrotal wrote:人的距離感在遠方毫無精度可言當地速限70km/h就依您設定80km/h百米多的路面淨空80k到撞擊前有7秒反應時間200k到撞擊前有2秒反應時間 說了這麼多理論你知道甚麼叫做死角嗎
在賓士的情況下,會構成死角,有一個前提。就是死角內的車,一定是在檔住視線那部車的後方,才會進入死角。因此如果沒被檔住視線的那部車撞到,在他後面的車在正常的時速甚至超了一些速的情況下,都是撞不到的。所以,我認為嚴重超速,才是最大甚至是唯一的原因。
JChang1987 wrote:開頭先說,我不是要護(恕刪) 我是認為就就算轎車選擇以其他較安全的方式切入車道,依對方兩百公里上下的時速閃不過的還是閃不過無論是任何方式,出現在一台近兩百公里時速的重機面前的物體,除了被撞上去以外還有可能會有其他下場嗎?
kf211434 wrote:我是認為就就算轎車選...(恕刪) 所以 避免如您所說的情況產生,才會採用先切匯入外側車道,再看左後照鏡沒車且安全的話,再切內線車道並於下一個非禁止迴轉的缺口迴轉。這樣可以避免掉從停車場開出來時,因為外側車道有車而造成的盲區,同時 若他有配備盲點偵測的話,用上述方法也能夠多一分提醒,而且騎士也能有更多時間緊急反應,因為外側那輛休旅車,不只造成肇事汽車看內側車道的盲點,也造成機車騎士觀察路邊的盲點。直接跨越「兩車道」或「路口」,(因為尚有爭議 就兩個都打出來)雙方根本沒辦法清楚看見彼此的狀況,這也已無關乎 機車騎士的速度快慢了,看不見就是看不見!彼此的反應時間就是這麼短,頂多 騎士如果今天騎限速內,也只是機車騎士「有機會」閃過或停下。(但仍可能打滑、自摔)最後,總結還是多看 多聽 騎、開車放慢,不要貿然匯入或跨越車道才安全。
第一格:重機幾乎要碰到左後門,賓士發現重機,打方向盤試圖往右閃避(前輪微向右),但一切為時已晚第二格:重機插入賓士後座,造成賓士後輪在地上拖曳第三格:嵌入賓士的重機將動能轉移至賓士,賓士開始騰空及旋轉第四格:賓士騰空旋轉第五格:騰空的賓士開始落下第六格:賓士輪胎接觸地面第七格:賓士落地能量壓縮四輪懸吊第八格:四輪懸吊開始反彈,賓士因為沒有剎車,車開始往後滑第九格:懸吊反彈至高點,賓士車繼續往後滑第十格:賓士車繼續往後滑,能量讓重機騎士身體繼續擺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