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好像也是一堆ZZZ這件重點是大車已變換車道完畢(大車前方已無車輛)後逕自再度變換車道壓迫大重欸...跟他時速如何沒關聯啊不懂法律沒關係後續大重騎士拿影片去告刑法185+304你還笑得出來嗎呵呵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耗費多少時間呵呵對原告而言這種簡單到爆事實面毫無爭議的案件同樣無須請辯護人與訴訟代理人而後續若成罪再依道管條例43便能毫無爭議吊你三個月牌照如此行為很爽???我是很想笑啦
eric791112 wrote:01好像也是一堆ZZZ(恕刪) 這告的成才怪,只有騎重機懂法律?再者重機先刻意減速擋道待大車右側加速準備越過重機變換車道結果那台重機又加速阻擋大車變換還不知誰檔誰,根本找死
鯊魚冰棒 wrote:笑死大車在超車內線有二輪猴子大爺烏龜擋在前面要怎麼超 重機依法比照小型車,依照法規的說法,"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所以重機錯在哪?倒是外線已經空了,GDP明明已經可以走外線了 ,又刻意岔回來擠人家做什麼?
cinnamon coffee wrote:重機依法比照小型車,依照法規的說法,"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所以重機錯在哪? 可憐啊可憐不懂內線是超車道就不要上路笑死
我本來看也是覺得重機原本騎得好好的90+10=100在跑後面的大車也維持安全距離但後來怎麼重機突然降速到70在仔細慢速撥放13秒的時候地上有黃色速限70的標示因為前方不遠處就是閘道匯入所以公路單位才在這地方標示70這可以理解過了閘道後30秒處左邊有立牌速限回到90重機還沒加速回90就差點被撞了我想原本大車也是穩穩開100地上的70速限有點斑駁可能大車沒注意到結果發現前面重機突然減速所以覺的重機在弄他吧